7-11加盟主這樣違法嗎? -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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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各位大大.如主題7-11加盟主這樣違法嗎?我和我老公都是7-11月薪員工.我晚班.他大夜班.一天上班8小時.我月領19000不包括全勤<500>.而他領23500不包括全勤<1000>.我們月休都4天.多休1天.就多扣1天的錢包括全勤也扣掉.站櫃檯短溢超過50也扣.作廢發票不見也扣<發票金額多少扣多少>.賣場東西不見<較貴的東西.有點起來的那種>加盟主也會看多少大概去扣.這樣他是否犯法了ㄚ?我該怎麼作要回我的權益阿?我想請各位幫幫我...麻煩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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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 avatarLydia2010-07-11
你好月領19000全勤500月領23500全勤1000月休4天多休一天就多扣1天的錢-看不懂,到底是扣一天還是扣兩天?沒有工作當然沒有工酬沒有上足月工時怎麼算"全勤"呢?雖說勞基法看似偏坦勞工,亦無此類規定凡工時工酬計算皆由勞工與雇主於應徵用前就要先談好的勞基法規定是勞基法規定到真正上法院又是另外一回事遲到扣曠班扣請假扣就上述而言該雇主並無犯任何過錯因為上班紀錄就是證明-你的確沒有工作就以下幾點短溢扣作廢發票不見扣錢不見扣期刊�
Cara avatarCara2010-07-11
其實要看雇主好跟壞了以前我記得有的雇主真的東扣西扣的遲到一天扣五百東西少一毛錢也要你吐出來多的卻不會給所以到後來就找了要繼續升學當藉口離職了結果是跑到家裡50公尺左右的711當大夜嗯老闆人好就是不一樣監視器看都不看(除了第一天上班)除非東西被偷過期品有忘了而被挑到也只唸一下後幾次都原價買下來自己吃賣場東西不見或者撩錢(100以上時)有時也不會叫我陪遲到不扣錢月休6天彈性兩天(給員工臨時假用要放不放都隨便你)也就是共八
Mia avatarMia2010-07-11
牛肉麵大師所言多數表示贊同少數部分說一下自己看法店家交付總數100萬的貨與現金給您營業交易之用到交班時經清點卻只有99萬的貨+現金那短少一萬的貨與現金該由誰負責??便利店雇主不是24h都在營業場所現金與高單都是經清點交接後才發生短少那保管與交付之責任與義務該歸屬誰呢?雖無法證實是"你"拿走的但是你有責任與義務保管與確認吧?這是個人不能理解的部份不然有人來搶當班店職員是否怎責任與義務幫搶匪多搬一點反正不用負責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