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8/03/23晚上10點多至11點地點:7-11員棟門市店號941121事件:店員疏失導致影印大量錯誤,而印錯的竟然還讓消費者付錢!!!(而且影印的紙還是我自己準備的)「印錯錢照算」,不知道在哪,好像曾看過這個標語。無論是否真的這樣,都讓我覺得這事情太離譜了!!!1.多繳了270元的冤枉錢!2.浪費數十張自己所帶來的影印紙(且影印紙還沒法等量交換)3.店員說「他會」,但影印過程卻不停失誤4.我所影印的是這兩天就要寄出的推甄申請備審資料,因為他的
7-11店員是這樣做事的? -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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