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7-11的員工現在基本薪資為95元打工五大無則不可簽約(切結書)但是老闆在我面試的時候拿一份合約要我簽說試用期為兩個月新75未滿兩個月者扣款當初我和老闆說因為我想減輕家裡問題所以有機會我想停一年先賺取學費所以來這邊試試看我做了一個月多老闆的原子筆不見就會問我是不是帶回家為什麼它的筆老不見?活動點數每次有客人要求多給一點或是沒要求她都會給客人多點數事後查帳發現短少都會問我是不是有拿我都說沒有但他就是會說如果沒�
7-11投訴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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