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刑法,高考法制 -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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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請搬家公司代為搬家,工人乙搬家時誤把甲之室友丙之電視一起搬走,甲看到後
未制止,甲何罪?



此題保證人地位在撲馬書上寫絕對不可能是危險前行為,因為危險前行為是違法之行為,
而搬家是日常生活行為,但卻沒有解答!

而我上網找答案,看到書上,有人仍是解危險前行為。


另外有人討論說監督者保證!

想請問正確保證人地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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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14-07-13
不構成不作為竊盜間接正犯,甲無罪
James avatarJames2014-07-14
個人淺見,老師書上的意思應該是甲雇用搬家公司是屬
於容許風險內的行為,不具危險性,根本不屬刑法上的
行為。
Tom avatarTom2014-07-15
所以甲因為不屬於刑法上行為,而無罪囉??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7-17
李允呈在此題書上是找不到任何保證人地位~無罪
Quanna avatarQuanna2014-07-21
感覺上像是「店員找錯錢默默收下」,通說認不構成犯罪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7-24
,僅構成民法上責任。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07-28
見解同樓上,找搬家公司無危險性,不屬刑法上行為,因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4-07-28
此不構成危險前行為,如此甲之不作為即無保證人地位,
Rae avatarRae2014-08-01
無法與作為犯等價,故不構成竊盜之不純正不作為犯。
Mia avatarMia2014-08-02
搬家不就是日常中的行為嗎?
Ursula avatarUrsula2014-08-02
請問這邊可以用密切的生活關係所產生的保證人地位嗎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8-06
密切生活關係通常只用在親屬,室友絕對無法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