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 Lavita誠徵PT人員 - 面試
By Barb Cronin
at 2017-07-03T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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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以上兩行文字不得刪除修改,誤刪者請至本板板規第37條複製範本。
各項★除有特別規定外均為必填項目,應詳實填寫,不得模糊籠統。
非必填項目亦應保留預設格式中之項目不得刪除。
各欄位灰色括號內文字為範本,使用者可自行刪除。
範本僅供參考,實際以各項規定為準。
在本板徵求保母、托嬰、陪玩、幼保、救生員、游泳教練、看護、護理師等,
或其它需專業執照方可執業之工作者,雇主應自行審核資格,避免發生憾事。
於本板徵才所衍生的任何損害,由使用者自負責任,本站與本板不負任何責任。
以上提醒文字看完後得以Ctrl+Y刪除之。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 排班方式:週一至週五,排班制(一週至少排班2~3天,能長期固定配合者尤佳)
每日工作時間 & 每日休息時間︰上班時間20:00 ~ 2:00
(休息時間相當彈性,約每4小時能休息30min,每週總工時不超過37小時)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有計薪/無供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時薪150 ~ 220元
國定假日工資:依勞基法規定(平常日工資x2且補休,非以基本工資計算)
延長工時工資:依勞基法規定(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使用者不得刪除或修改此處內容)
工資發放日:每月5號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135巷42-2號
工作內容︰帶位點餐送餐、調製飲品、吧檯事務、環境整理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以法蓮餐廳
單位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135巷42-2號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李小姐
Email︰請將履歷寄至[email protected]
請註明應徵PT外場人員,履歷請檢附個人照片,謝謝!(代po,勿回站內信)
連絡電話:請於週一至週五營業時間20:00後致電(02)2523-0100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位
通知方式:電話聯繫
面試時間:詳情請電話聯繫
受訓時間:依能力狀況而定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簡介:我們是一家以撥放J-Sports球類賽事為主的運動酒吧,
消費客群多為日本人或外國人,因此須具備簡單外語會話能力
(英日文皆可/具備日文口說能力者優先錄用)
工作環境內容成員單純,請安心求職面試。
歡迎外文相關科系同學或上班族兼職(無經驗可),或希望增進外語能力者及
喜愛觀看國外球類運動的朋友加入我們的行列。
如欲更加了解我們,請詳閱FB相關資訊:(FB搜尋:BAR LAVITA)
https://www.facebook.com/#!/lavitataiwan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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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工作時間 & 每日休息時間︰上班時間20:00 ~ 2:00
(休息時間相當彈性,約每4小時能休息30min,每週總工時不超過37小時)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有計薪/無供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時薪150 ~ 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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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工時工資:依勞基法規定(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x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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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nda
at 2017-07-06T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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