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金會公告的ias23 借款成本資本化的釋例中,第一題釋例:
該公司從5/1借入專案借款,但6/1開始發生支出,
可是在計算資本化利息時,卻是以5/1開始計算,不管是借款成本還是閒置資金產生的收
益都是由5/1起算。
查閱公報後,關於資本化開始的時點,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發生資產支出(亦即若是產生應付款項的工程支出,則不符合此要件)
2)發生借款成本
3)從事積極的建造活動
但本題明顯是6/1才發生資產支出,為何可以從5/1就開始資本化呢?
想請問各位大大,是公報釋例有筆誤嗎?還是有其他不同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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