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我可以申請低收入戶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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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收入約38萬.先生收入不穩定(年收入約20萬).2個孩子.11歲.4歲.婆婆70歲.沒有房子及車子.沒有存款.我符合申請資格嗎?要如何申請?請告訴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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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nthe avatarXanthe2011-12-06
【妳31666+先生24240+婆0+兒0+兒0】÷5=11181這是妳們每人每月生活費。低收不符!但婆婆可申辦中老,每月加一千。最低生活費:‧台灣省:10244(中低15366)‧台北市:14,794(中低18755)新北市:11832(中低17748)‧臺中市:10303(中低15455),臺南市:10244(中低15366)高雄市:11,146(中低16719)‧‧金門、連江:8798(中低13197)16歲以上,65歲以下者,除有醫生無工作能力診斷証明書or殘障手冊,學生証明(日),未與公婆住在一起,獨自在家扶養6歲
Kelly avatarKelly2011-12-07
單獨以你提供的資料計算~~『38萬+20萬』/12個月/5人=平均每人約97000元是符合低收入戶標準~~~~但是先生只有20萬~~恐怕還是需要以『行業平均收入』來計算收入,而不是你說的年收入20萬~~工作不穩定,男性臨時工~~要核定~月工作收入24000元左右。~~不過去申請看看罷~~核定金額~市公所決定~~而你也可能還有哪些部分沒有敘述完整。2011-12-0609:37:06補充:不過~~即使沒有通過低收入戶~小孩可以申請『18歲以下健保全免』你夫妻��
Carol avatarCarol2011-12-06
稅捐稽徵處(稅捐處)申請財產清單明細勞保局申請投保清單(夫+妻)全戶戶籍謄本一份+婆婆戶籍謄本一份(不同戶的話)公公的除戶謄本一份全戶郵局存簿影本一份(內頁+正面有帳號)這邊要你看市鎮區公所社會課要求哪幾個月份了。大致上是這樣。據我申請經驗你頂多能申請到中低收入戶。2011-12-0601:18:14補充:詳細資料建議你親訪你所屬的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會比較詳細些。...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1-12-07
您好申請必須經過各類所得綜合計算後才能確認結果建議您到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社會課提出低收入戶申請要先領取一些表單填寫後再附上相關財稅資料以親送或郵寄皆可一般至少需要一個月的審核期通過與否都會以正式公文通知您~如果低收入沒通過其次則建議您可以婆婆的名義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若您家中有電腦可上戶籍所在地政府的社會局網頁應該都可以下載申請表格印出後填畢並備妥相關資料送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