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B
公司 某FORWARDAR公司 某船公司
(目前所待公司,約半年)
職位 業務 業務
地點 高雄,住家裡 台中,需租屋
薪水 約25k 34k+3k(試用期後)
工時 08:30~18:00 09:00~18:00
平均下班時間19:30後 感覺起來是沒加班
休假 周休二日(見紅放) 周休二日(見紅放)
獎金 有,依業績抽成 無
年終 看該年公司業績 看該年公司業績
升遷 有,依業績表現升遷 有制度的升遷
路程 機車約10分鐘 看租屋遠近
總之,現在陷入了兩難....
不知道該不該上台中打拼 Orz
若以未來發展性而言,似乎B比較有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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