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18歲時,你該知道的50件事 - 職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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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quatics (小哈)》之銘言:
: 這條翻譯得有問題
: 我的理解如下:
: 跟某人談交易(例如租屋、買賣、合作案),可能可以砍價時,那不妨試著去砍價。
: (砍價很少造成損失)。
: 除了以下情況
: 1. 對方非常精明
: 2. 這個對象會跟你長期配合
: 3. 你會需要對方提供即時的服務
: 我想原文想表達的意思是,若能砍價就砍價,
: 但有些狀況砍價後可能蒙受更大損失,或對方很精,給你砍價但偷料降低品質
: 那就不要去砍價(或砍少一點)

這條出現的有點奇怪
18歲應該不太會付錢請人作事或是當老闆

我的翻譯是

「如果你要一起工作的對象可以被殺價(我想應該是指可以凹),通常試試無妨

除非這個人1.有特殊才華 2.你會固定跟他合作
3.你以後會需要這個人的及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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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1-27
有特殊才華這點,應該是你對,而我誤解了 :P
Sarah avatarSarah2010-01-30
不過我覺得18歲跟人有生意往來還蠻正常的啊,租房買衣服
Leila avatarLeila2010-02-02
廣義來說付錢交換東西勞務都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