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TDK台灣東電化股份有限公司
職位:技術員
工作地:桃園楊梅
我是四技產學專班的學生
面試時談到工作時間是週一到週五
每天12個小時週六休假週日上課
時間滿長的不知道這樣符合勞基法嗎
薪水是38500沒有年終獎金
對方說是補助學費 所以沒有年終獎金
(學費一學期大概兩萬五上下)
昨天面試就叫我星期一報到讓我有點措手不及
原公司還沒辦離職手續
讓我有點怕怕的有種撿到新鮮的肝的感覺
想請問這樣的條件還行嗎
忘了補上一週輪班一次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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