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樣是否可以通過低收入戶資格..台中市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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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才開始申請低收入戶資格..不知道這樣是否可以通過.
我們現在住的房子是老公的哥哥買的房子.算是跟他哥哥租房一個月5000元
不包含水電費
全戶有哥哥及大嫂.他們的小孩還有婆婆.還有我跟老公及小孩
我以我老公申請.我老公一個月新資在27000-28000
而我未就業..在家帶小孩..小孩2個月大
我婆婆.49歲無工作在家帶哥哥的.3歲小孩
公公在受刑
我媽媽.49歲無工作.是依靠我爸爸扶養
我爸53歲是建築工.他的新資我就不了解了
請問這樣會被取消資格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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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2-02-01
應不符核低收要件!最低生活費:‧台灣省:10244(中低15366)‧台北市:14,794(中低18755)新北市:11832(中低17748)‧臺中市:10303(中低15455),臺南市:10244(中低15366)高雄市:11,146(中低16719)‧‧金門、連江:8798(中低13197)申請對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1、審核條件:〈一〉家庭總收入〈包括工作收入、動產孳息、不動產收益、退休俸等〉: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標準〈100年度:11832元〉中低:17748元。〈二〉動產:包括存款、有價證券與投資,每人每年不超過7萬5000元【中低存款每人112500元】。不動產:全家人口之土地〈以公告現值計算〉及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合計金額每戶不得超過325萬元【中低收入不動產:全家人口之土地〈以公告現值計算〉及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合計金額每戶不得超過488萬元】。〈三〉中低收入扶助等級:核定月份以證件齊全日為準,當月15日前〈含15日〉備齊者自當月起核定,16日以後備齊者自次月起核定。〈一〉第1款: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且無收入及財產。〈二〉第2款:全家人口有工作能力者在總人口數三分之ㄧ以下: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三分之二以下。〈三〉第3款:家庭總
Zanna avatarZanna2012-02-04
不會過中低都不會過了更別說低收
第一你跟你老公都有工作能力
第二你婆婆49歲未達標準65歲也有工作能力
政府不會看你是不是要在家帶小孩如果你小孩未滿2歲
就像樓上大大說的申請兩歲以下家庭未就業補助如果滿2歲就沒了
申請如果是由你老公申請他只會看你公婆部分不會看你娘家父母部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2-02-04
過不了~~~
都還有工作能力
中低都有難度喔
Hardy avatarHardy2012-02-05
妳可以去申請兩歲以下家庭未就業補助
另外若要申請低收入戶的話~
里幹事會看你們的全戶籍所得稅(包動產/不動產/存款)
而長輩未滿65歲的話,除非有文件可證明長輩無法工作
否則是很難通過資格的
妳可以去里幹事問問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