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職的時候,管理部給了我一張切結書,裡面有一些保密條款,
還有禁止競業挖人條款。
跟管理部說我不簽,管理部說:你不簽沒辦法走完程序喔!
我說:我沒走完程序會怎樣?你會繼續幫我繳勞健保?還是會繼續給我薪水?
結果,就是沒簽競業條款,該拿的都拿到了。
離職就是寄mail給主管,主管的主管,還有人事部。
依照勞基法規定時間走人,不要傻傻的被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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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禁止競業挖人條款。
跟管理部說我不簽,管理部說:你不簽沒辦法走完程序喔!
我說:我沒走完程序會怎樣?你會繼續幫我繳勞健保?還是會繼續給我薪水?
結果,就是沒簽競業條款,該拿的都拿到了。
離職就是寄mail給主管,主管的主管,還有人事部。
依照勞基法規定時間走人,不要傻傻的被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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