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擅自決定離職日期是對的嗎?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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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去勞工局問過了,

確認離職必須由雙方約定,

並非主管一人決定的,

若要要求提前離職,

那等於非自願,必須給遣散費,

感謝熱心幫忙的版友


※ 引述《qqfish1001 (愚魚於娛)》之銘言:
: 先謝謝這位版大
: 家人在此公司待了兩年半左右,
: 1/17提出離職,預告公司二月底走,
: 但主管卻用各種理由刁難,硬要逼在年前離開,
: 請問這樣適用於勞基法嗎?
: 請問可以堅持自己當初的離職日,也就是二月底離開嗎?
: 還是主管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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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la avatarUla2013-02-08
經一事長一智,順便我也更新我的資訊跟觀念了~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02-13
有這規定對勞工不錯
Emma avatarEmma2013-02-17
這整串應該m才是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02-19
=.= 感謝 qqfish
Tom avatarTom2013-02-22
拜託板主把這篇公告+置底XD一堆人以訛傳訛還頭頭是道
信誓旦旦的自以為理所當然 害死人了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02-22
推nana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