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於勞基法薪資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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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保全業約28k月休6天
目前已離職
依照規定休6天的話不得低於35613

這樣的情況可以檢舉前公司嗎
會不會需要頻繁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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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21-01-05
勞工局調解,調解會議
Ursula avatarUrsula2021-01-09
保全28K是什麼鬼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1-01-10
問勞工局好嘛!公務員是有領薪水的
Damian avatarDamian2021-01-13
保全要看勞動契約,28k不一定違法
Freda avatarFreda2021-01-13
檢舉跟調解會不一樣,檢舉是政府幫你處理,會強制對你公司
罰款,但是調解會沒有強制力,開了幾乎都在浪費時間,以前
遇過爛的委員主持,還帶了黃珊珊的助理,結果她站在資方
那邊還要我跟資方道歉?!唉
Rae avatarRae2021-01-15
檢舉後不需要跑法院,這不是訴訟,政府保護個資,不會告訴
公司是誰檢舉,不過小公司的話有可能會猜到是誰做的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1-01-16
支持檢舉
Susan avatarSusan2021-01-19
支持檢舉
Elvira avatarElvira2021-01-19
其實不太懂哪裡違反勞基法?
Enid avatarEnid2021-01-22
28K高於基本薪資,也沒規定說休6天低於35613的規定?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1-01-25
剛剛查一下,工時最高288小時,可是還是沒提到薪水不得低於
35613這個數字的規定?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1-01-28
如果是小月,剛好288小時。大月就300小時,就違法了
Oscar avatarOscar2021-02-01
去檢舉吧,工時部分可能可以成立,薪資部分我覺得有難度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2-02
就用底薪制規避勞基法最低薪了
Oscar avatarOscar2021-02-04
因為84之1,有個特殊,除非有明文或函示,不然資方
Ina avatarIna2021-02-05
硬拗很正常
Mary avatarMary2021-02-09
法令部分針對工時僅不得低於基本公司,你應該檢舉工時
比較合適,沒給加班費或是加班費算法有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