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區法雅客短期工讀 - 面試
By Megan
at 2018-05-31T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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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2018/06/01 - 2018/06/30 (亦可談短期,一周或兩周等)
每日工作時間:週日到周四 12:30-21:30 (含一小時休息時間)
周五到周六 13:00-22:00 (含一小時休息時間)
周休二日 (可休平日一日與假日一日)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供餐,無計薪(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40/H(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
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商品介紹銷售
歡迎喜愛3C產品及戶外活動的朋友加入,或對銷售有興趣的夥伴加入
有銷售經驗佳
因平時是一人站櫃 (提供高腳椅),希望可以獨立,主動為客人介紹商品
除基本時薪外,提供銷售獎金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新光三越A9館 (近市政府捷運站)(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
位登記地址不同)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乙林有限公司 (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71號2樓之1 (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鄒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0920-021019/ [email protected] / 02-2712 9301 (僅得為 站
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
、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必回 (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位(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電話通知
受訓時間:電話通知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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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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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期:2018/06/01 - 2018/06/30 (亦可談短期,一周或兩周等)
每日工作時間:週日到周四 12:30-21:30 (含一小時休息時間)
周五到周六 13:00-22:00 (含一小時休息時間)
周休二日 (可休平日一日與假日一日)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供餐,無計薪(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40/H(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
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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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銷售經驗佳
因平時是一人站櫃 (提供高腳椅),希望可以獨立,主動為客人介紹商品
除基本時薪外,提供銷售獎金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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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新光三越A9館 (近市政府捷運站)(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
位登記地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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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乙林有限公司 (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71號2樓之1 (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鄒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0920-021019/ [email protected] / 02-2712 9301 (僅得為 站
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
、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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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位(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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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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