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小弟今天在公司當著全車被被老闆洗臉,非常不爽 要離職了 !
先介紹一下,這是一間非常傳統的產業 遊覽旅遊業。
就是你看到那些帶阿公阿罵,出去玩的公司 車上賣藥 休息站比DT防守還要恐怖的那種
小小公司,成員就是 老闆 老闆娘 老闆娘兒子 我
基本上因為之前有簽了不平等合約.... http://ppt.cc/o4JA
查過文這也因該在勞基法,也算無效
所以打算明天去衝離職,做到月底就好 不然看做幾天算直接算給我就好
請問如果老闆拿合約咬我的話,是不是直接拿去勞工局告比較快 ?
因為我的薪水都是領 現金 也沒有甚麼入帳紀錄(頂多就是我存郵局的紀錄)
明天要離職了! 正在集氣中! 謝謝各位先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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