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簽三個月再試情況簽長期約? - 職場

Table of Contents

朋友進入了一間公司,說一切比照勞基法~

不過為了保障公司的權益,

一般大家所謂的試用期,

就用先簽三個月的合約來表示

之後再看表現簽長期約~

請問公司這樣算有規避勞基法嗎?


--

All Comments

Edith avatarEdith2015-07-19
這不就是約僱制嗎...
Rae avatarRae2015-07-24
所以三個月到了其實朋友也可以直接走人囉~
除非公司想跟他續約~
Hazel avatarHazel2015-07-29
如果試用期間的種種都符合勞基法 簽短約是ok的
Una avatarUna2015-07-30
但裡面最好有附註如短期ok一定要簽長期的條文
Rae avatarRae2015-08-04
怎樣算表現好 怎樣算不好也要大致上先規定好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5-08-08
公司有試用期三個月是正常的!
Agnes avatarAgnes2015-08-10
勞基沒有試用期好嗎...所以公司才用先簽約三個月這種方式!
Poppy avatarPoppy2015-08-11
契約制的還是有,只是沒有定型化契約。另外,關於試用
期公司有權評核你的表現做後續任用,只要相關法則合於法
則都ok,勞基法不是萬能的,別太依賴了。
Jacob avatarJacob2015-08-12
之前應徵某專利法律事務所助理 就是這樣弄
Joe avatarJoe2015-08-16
朋友在高雄,樓上也是嗎......不過不是專利那種...
Olive avatarOlive2015-08-20
在台北 要求好的英文能力 試用才24K(4年前)
Irma avatarIrma2015-08-22
公司所謂三個月試用不合想請你離職也可以,但是還是
要給資遣費
Emma avatarEmma2015-08-23
沒有,他就是用約聘請你,勞基法不會保障你有鐵飯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