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勤獎金及伙食津貼疑問 - 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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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的說法來拆解公司的薪資結構

23600底薪+2400伙食津貼+2000全勤=28000全薪
(應稅工資) (免稅工資) (應稅工資)

以上都是經常性薪資

所以要注意你的勞健保投保等級應該要超過28000

如果沒超過公司違法

全勤兩千是不違法 但面試沒有說明 的確不妥

另外...伙食津貼真的不算福利...

※ 引述《daichalo (daichalo)》之銘言:
: 人資最後答應我的薪資是28000
: 且沒有提到有全勤獎金這部分
: 也沒有提到全勤獎金內含在薪資中
: 面試時人資表示福利都在寫人力銀行網站上
: 其中有一項福利是伙食津貼2400元
: 今天上班 報到第一天
: 我詢問後才跟我說
: 1.談定的薪資為28000 則其中內含了2000元的全勤獎金...
: 當初面試根本沒說到全勤部分
: 2.伙食津貼2400也是包含在裡面...
: 不知道是不是現在是試用期
: 試用期過後才有伙食津貼?
: 請問這是否有違法?
: 這樣的作法是否合理?
: 我可以如何爭取權益?
: 否則我若請假無法領全勤
: 除了請假扣薪 還會再被扣2000這樣合理嗎?
: 另外試用期過後才會給伙食津貼?
: 還是伙食津貼包含在薪資裡是正常的?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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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avatarDoris2016-07-23
清楚推
Dinah avatarDinah2016-07-24
Hazel avatarHazel2016-07-25
謝謝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