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週上班84小時 本年度需補上班 人資解惑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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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度的公司行事曆中,8月的某個週六被劃為上班日

關於補上班的原因,問完公司人資後,再自己查了一下資料好像稍稍的有點懂又不是太懂

因為週休二日是公務人員才有,所以公司有權要求我們上班達兩週84小時

只是公司人資口中的合乎勞基法的勞工上班時數上限兩週不得超過84小時
跟當初公司應徵我談好的條件完全是兩回事阿~

勞基法是規範你最濫不能超過時數,而應徵的條件明明
寫的是比較優的周休二日制,而不是寫兩週工作84小時!

這樣跟你應徵答應我5萬一個月,結果只發基本工資一樣阿
你還是可以說你沒有違反勞基法阿~

重點不是在於你有沒有違反勞基法
重點是在於這些資訊應徵時沒有充分的說明跟揭露

重點是在於應徵的時候請寫清楚
'我們是兩週上班84小時但比照公務人員調班成週休二日
在某些時候因為換算的關係還是有補上班的情況'

而不是只說週休二日然後再叫我週六來補班!

(不知道這樣講有沒有道理,請版上的人資大大解惑
如果我的理解有錯誤,請原諒我對勞基法的不熟,因為我不是人資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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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12-08-04
人資的意思是:兩週84工時 調假 調成近乎週休二日
Quanna avatarQuanna2012-08-06
所以有些國定假日 你還是得來上班!把多的雙週4小時
先上掉,但是國定假日不一定有那麼多可以調,所以偶爾
星期六還是要上班
Kelly avatarKelly2012-08-06
人資基本上沒有騙你 是你自己誤會了人家的意思
Selena avatarSelena2012-08-11
到底是週休二日 還是雙週84工時調假成 週休二日
私人企業兩種作法都是沒有違法的!
Madame avatarMadame2012-08-11
感謝樓上,其實我懂意 只是後面的重點 我應徵是答應週休二
日,不是兩週84小時的上班條件阿
Agnes avatarAgnes2012-08-15
實務上來說,勞工局只會跟你說上班天數是勞資協議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08-17
如果你拿的出當時協議的證明,可以不接受,然後要資遣費
Harry avatarHarry2012-08-18
或者要求公司拿出你的同意證明,拿不出的話你可以不用上班
就結果而言,你想繼續做就放棄權利,想爭取就拿資遣費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2-08-19
差一點的情況就是公司同意你週六不用上班,然後讓你繼續待
再想辦法把你搞到自願離職
James avatarJames2012-08-24
勞基法對勞工唯一的保護就是那少的可憐還被除以2的資遣費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2-08-26
樓上才是我想了解的部份,因為勞基法中只有看到我可以因此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2-08-30
不需預告離職,好像沒有提到公司需因此付資遣費?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2-09-04
離不離職其次,只是很想讓公司知道,上不上班不是你說了算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2-09-05
不過我是因為本來就有辭意,不然一般勞工哪敢多說啥
Dinah avatarDinah2012-09-07
原po在原公司待多久?要不要翻一下勞基法!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09-11
勞基法第14條第4項:準用第17條(資遣費)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2-09-15
週六,有半天要算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