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公司時因公司沒給薪資單,
最近跟公司要,但公司堅決不給。
後來因公司內的有一些林林總總東西不見找不到兇手,因而內部所有人被記過,
每個人被罰1000,
上班忘了打卡或遲到一分鐘就扣兩千,
加上剛近來被要求買制服和鞋子,
員工自己要花3千多塊,從薪水扣,公司加班一小時算95,…………等等,
還有一次因電話忘了掛,因而超過費用,被記過罰錢,
但因公司拒絕給薪資單,無法證明,而如果加班公司不準我們打卡,
必需用寫的,以防超時,如果沒有薪資單該怎麼證明和檢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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