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簽切結書的疑問?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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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鄉民

如果公司有某位員工已經多次造成公司、不同部門、客戶困擾
一直都有造謠、不當行為,甚至公司也不只一次調電話錄音對質

但該員工還是一直否認
強調錄音只是片斷內容,前後不一,根本不能只是這幾分鐘就說他有說
,但其實公司已經把整通電話都調出來了,連關鍵內容都證明他有說

這幾次其他相關人員對質,甚至其他公司人員的說法,都與這位員工不同~~
但這位員工依然認為是大家要加害他~~

公司想針對這位員工行為進行面談,甚至要員工簽切結書,未來如果又犯哪些行為
請自行離職,或轉調其他部門...
1.公司要求該員工不能再犯某些行為,如造謠、或把公司內部資訊傳給其他公司
2.在公出時間,都必須回報公司行程,例如幾點在A客戶公司,結束時也要回報
3.一切跨部門溝通的申請,都必須email才能受理,不再接受電話申請(避免又不承認)

PS:坦白說公司有付過遣散費,給不適任的員工...
但想問這種切結書,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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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rry avatarHarry2015-11-29
不行啊不合法,幹嘛不直接fire他付遣散費就好
Lily avatarLily2015-12-02
應該是老闆主要是想用這種方式,警告他而已~~
Sandy avatarSandy2015-12-02
畢竟我說過公司對真的完全不適任的人,有給過遣散費~~
這位員工是工作能力OK,只是愛亂說話、八卦...等行為~~
Eden avatarEden2015-12-04
老闆想說能不能透過切結書警告,如果再犯就看資遣或調部門
Yedda avatarYedda2015-12-09
那這種切結書~~只是說再犯就調單位,應該就沒犯法了吧??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5-12-11
那額外再補一個問題~~如果只是要求他每天都回報行程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12-14
之後若查證這位員工回報的行程,跟公司打去確認時不符合
Kama avatarKama2015-12-16
要把員工調部門,從業務部門調回內勤...應該OK吧??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5-12-18
要合法解雇要到情節重大才行 看公司工作規則有沒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