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使歸入權的利益計算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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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某上市公司某董事 分別於三月一日 十日 三十日 各買進該公司股票

一萬股 買價分別為 10 12 18元 又於 四月一日 二十 三十日 各賣出一萬股

賣價為10.15.20元

期間3/30 獲配發股息15000元 終因公司行使歸入權而於5/30 將所獲利益交付公司

試計算其所獲利益 為若干? (交易成本 手續費 稅金共計 一萬元)

本題應該適用157條

以最高賣價 與最低買價相配 次取次高賣價予次低買價相配

依序計算所得之差價 虧損部分不予計入

股息年利率5% 計算法定利息

若照字面上理解意思來看 即

最高賣價10000*20 - 最低買價 10000*10 = 100000

次高賣價10000*15 - 次低買價 10000*12 = 30000

最低賣價10000*10 - 最高買價 10000*15 = -50000

想問上面指虧損部分不予計入 是指 -50000 不予計入

以上為獲利 13萬元

(另計 交易成本及股利本息和)

還是第三項虧損5萬元 也要計入 上方條文指 虧損部分

是指 全部計算完後的虧損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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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anna avatarZanna2014-04-16
若以上可以解惑的麻煩回信到我信箱 致贈薄酬1500P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4-04-20
你算對了
Iris avatarIris2014-04-20
-5萬就不算入 共獲利13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