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我調職 Day 2 - 離職
By Dora
at 2016-12-09T22:27
at 2016-12-09T22:27
Table of Contents
前情提要:#1O0POB3i
#1OIOfBaQ
--------------------------分隔線-----------------------------------
我真的真的真的好後悔,昨天沒有第一時間就跑去申請調解同時寄出存證信函!!!
真的真的真的好後悔
先奉勸現在或者未來跟我碰到一樣問題的人,如果你跟我一樣早就黑到發亮,
內心希望要求資方資遣你的人,出現好時機千萬不要猶豫,就跟投資一樣下手要快!
--
先感謝版上所有願意回應我 給我意見的人,從來沒遇過這種狀況,真的很需要人家
給方向給意見
再次懇請所有熟悉勞基法 或者曾經遇過類似經驗的人給我一點意見跟指教
讓我知道什麼樣的做法是比較好的,或者我還有什麼方向可以參考
有一些給意見的人說 如果不在乎在部門裡面很難過,或者會變黑,可以怎麼怎麼做
是的我早就不在乎這些事情了,因為這些事情早就已經在發生了
就如同之前所說,我早就是老闆眼中的眼中釘肉中刺
在辦公室裡面我早就是一匹孤狼
不論是什麼原因,同事們早已默默的選邊站,在公司裡面沒有人支持我,我早就知道
也默默接受這個事實
所以,我的大方向就是希望能夠讓公司資遣我
可能也會有人說 你不高興就不要做自己離職啊
如果可以我早就這麼做了.....我有一些原因,短期內不能沒有經濟來源,
所以,除非沒有路走或者這段期間撐過去了,自提離職是我的下下策了...
----------------------------正式進入今天的進度------------------------
今天休假準備去勞工局詢問 甚至提出勞資協調
但是早上看到mail就看到老闆告知 部門裡面的最新組織調整
我還在原部門的組織裡面,只是,當然,我的工作內容又被調整了
也就是說昨天跟我one by one講的要調去品保部門的事情突然間煙消雲散
然後還用mail在部門裡面正式公告,包含整個組織作變動調整,跟我的工作內容變動
然後,工作內容也是完全沒有跟我談過的,就直接這樣公告出來
真的讓我很傻眼!
措手不及!
這樣我還能去提勞資協調,控訴資方不經我同意變動勞動契約,而且我對新的品保部門
職位內容能力無法勝任,同時控訴資方違法,表示『你沒有同意權』嗎?
(關於這部分我有百分之百的證據)
昨天還講得那麼大聲『你沒有同意權』
今天立刻政策大轉彎,這哪招? 我真的看不懂@@
想了很久我還是去了勞工局
跟他提出我的問題,首先,勞動契約變動當然要雙方同意,我可以提勞資協調或者
直接寄存證信函給公司
再來,我提出今天又突然說我留在原部門,不過我的工作內容還是變動的
勞工局表示這還是勞動契約變動啊,除非我跟公司之前有簽過文件,不然這還是勞動契約
變動,必須要雙方同意
我表示,可是我留在原部門裡面,新的工作內容還是有業務相關,只是跟我之前內容
完全不同,是一個全新的領域
勞工局也說這部分就很難說,因為『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性』這就需要
舉證,我想過了這部分要我舉證我沒有能力勝任真的是有很大難度.....
我再提出問題,昨天協理跟我談時 清楚告訴我 我在部門裡面沒有功能沒有績效
所以他們才要調我去品保,同時表示『你沒有同意權』這已經是他們違法在先
今天又突然政策大轉彎讓我留在部門裡面
難道我不能主張說,這是他們違法在先,為了規避違法所以才又改變政策
而且協理已經清楚告知 認為我是沒有功能沒有績效的,其實公司應該要資遣我
(『沒有功能沒有績效』這部分我也有證據協理確實這樣表示)
這部分勞工局就有點為難,因為現在公司沒有強迫我轉調品保,也沒有拒絕我繼續
提供勞力
最後勞工局建議我,如果發現公司有其他違法事實可以提出來直接依勞基法14條第6款
寄存證信函給公司,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而且因為有違法事實公司必須付資遣費給我
不過勞工局也好心的說 希望這是最後一步,因為這就真的是撕破臉了
我才不在乎撕不撕破臉,反正現在最後薄薄的一層臉皮還在我的日子也沒有好過到哪去..
----------------------------今日進度終止--------------------------
還是想請教板上各位先進,我想請教的問題:
1. 如果我昨天就申請調解,但沒有寄出存證信函終止勞動契約,公司今天這樣的
政策轉彎還是有可能不需資遣我對不對?
2. 所以我的時機只出現在,昨天立刻申請調解同步寄出存證信函,在昨天
就要求終止勞動契約,這樣公司就必須資遣我嗎?(時機真是可遇不可求啊...)
3. 請問板上有人(有類似情況)勞資調解後,還是公司獲勝必須乖乖回去上班的嗎?
4. 公司昨天的 不經同意就變更勞動契約,確實已經違法,我不能以公司違法在先
要求公司資遣嗎? 公司可以這樣先違法再來後續做補償做變更嗎?
真心懇求板上先進提供意見做參考
如果有需要我提供細節,以利提供意見給我的非常歡迎來信,我很願意撥時間詳談了解
更多意見,謝謝!
--
#1OIOfB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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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真的真的好後悔,昨天沒有第一時間就跑去申請調解同時寄出存證信函!!!
真的真的真的好後悔
先奉勸現在或者未來跟我碰到一樣問題的人,如果你跟我一樣早就黑到發亮,
內心希望要求資方資遣你的人,出現好時機千萬不要猶豫,就跟投資一樣下手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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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謝版上所有願意回應我 給我意見的人,從來沒遇過這種狀況,真的很需要人家
給方向給意見
再次懇請所有熟悉勞基法 或者曾經遇過類似經驗的人給我一點意見跟指教
讓我知道什麼樣的做法是比較好的,或者我還有什麼方向可以參考
有一些給意見的人說 如果不在乎在部門裡面很難過,或者會變黑,可以怎麼怎麼做
是的我早就不在乎這些事情了,因為這些事情早就已經在發生了
就如同之前所說,我早就是老闆眼中的眼中釘肉中刺
在辦公室裡面我早就是一匹孤狼
不論是什麼原因,同事們早已默默的選邊站,在公司裡面沒有人支持我,我早就知道
也默默接受這個事實
所以,我的大方向就是希望能夠讓公司資遣我
可能也會有人說 你不高興就不要做自己離職啊
如果可以我早就這麼做了.....我有一些原因,短期內不能沒有經濟來源,
所以,除非沒有路走或者這段期間撐過去了,自提離職是我的下下策了...
----------------------------正式進入今天的進度------------------------
今天休假準備去勞工局詢問 甚至提出勞資協調
但是早上看到mail就看到老闆告知 部門裡面的最新組織調整
我還在原部門的組織裡面,只是,當然,我的工作內容又被調整了
也就是說昨天跟我one by one講的要調去品保部門的事情突然間煙消雲散
然後還用mail在部門裡面正式公告,包含整個組織作變動調整,跟我的工作內容變動
然後,工作內容也是完全沒有跟我談過的,就直接這樣公告出來
真的讓我很傻眼!
措手不及!
這樣我還能去提勞資協調,控訴資方不經我同意變動勞動契約,而且我對新的品保部門
職位內容能力無法勝任,同時控訴資方違法,表示『你沒有同意權』嗎?
(關於這部分我有百分之百的證據)
昨天還講得那麼大聲『你沒有同意權』
今天立刻政策大轉彎,這哪招? 我真的看不懂@@
想了很久我還是去了勞工局
跟他提出我的問題,首先,勞動契約變動當然要雙方同意,我可以提勞資協調或者
直接寄存證信函給公司
再來,我提出今天又突然說我留在原部門,不過我的工作內容還是變動的
勞工局表示這還是勞動契約變動啊,除非我跟公司之前有簽過文件,不然這還是勞動契約
變動,必須要雙方同意
我表示,可是我留在原部門裡面,新的工作內容還是有業務相關,只是跟我之前內容
完全不同,是一個全新的領域
勞工局也說這部分就很難說,因為『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性』這就需要
舉證,我想過了這部分要我舉證我沒有能力勝任真的是有很大難度.....
我再提出問題,昨天協理跟我談時 清楚告訴我 我在部門裡面沒有功能沒有績效
所以他們才要調我去品保,同時表示『你沒有同意權』這已經是他們違法在先
今天又突然政策大轉彎讓我留在部門裡面
難道我不能主張說,這是他們違法在先,為了規避違法所以才又改變政策
而且協理已經清楚告知 認為我是沒有功能沒有績效的,其實公司應該要資遣我
(『沒有功能沒有績效』這部分我也有證據協理確實這樣表示)
這部分勞工局就有點為難,因為現在公司沒有強迫我轉調品保,也沒有拒絕我繼續
提供勞力
最後勞工局建議我,如果發現公司有其他違法事實可以提出來直接依勞基法14條第6款
寄存證信函給公司,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而且因為有違法事實公司必須付資遣費給我
不過勞工局也好心的說 希望這是最後一步,因為這就真的是撕破臉了
我才不在乎撕不撕破臉,反正現在最後薄薄的一層臉皮還在我的日子也沒有好過到哪去..
----------------------------今日進度終止--------------------------
還是想請教板上各位先進,我想請教的問題:
1. 如果我昨天就申請調解,但沒有寄出存證信函終止勞動契約,公司今天這樣的
政策轉彎還是有可能不需資遣我對不對?
2. 所以我的時機只出現在,昨天立刻申請調解同步寄出存證信函,在昨天
就要求終止勞動契約,這樣公司就必須資遣我嗎?(時機真是可遇不可求啊...)
3. 請問板上有人(有類似情況)勞資調解後,還是公司獲勝必須乖乖回去上班的嗎?
4. 公司昨天的 不經同意就變更勞動契約,確實已經違法,我不能以公司違法在先
要求公司資遣嗎? 公司可以這樣先違法再來後續做補償做變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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