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姨目前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年資30年
勞保年資也是30年 是選舊制
今年公司因業績不佳 要求25年以上員工退休
阿姨因為有房貸又還不到50歲不願退休
而且中高齡失業 很難再找到這種薪水的工作
可是一直被HR找去面談說服也很煩
還說不肯退休也有其它辦法 例如考績可能被打最差
後來答應半年後退休 但是要求開非自願退休證明 可以領失業補助
HR卻表示開非自願證明 就是資遣 原因會寫不適任
因為對這方面不太了解 所以想請問大家
1.公司HR一直面談說服員工退休合理嗎?可以堅持不退休嗎?
2.非自願退休原因寫不適任對未來求職有影響嗎?
3.還有十幾年才60歲才領勞保老年月退年金 未來求職的薪水若變低很多 會影響年金金額
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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