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差勞健保問題 - 離職
By Elma
at 2016-06-22T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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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li.gov.tw/sub.aspx?a=mRVCzcX6kZw%3D
104.03.23 ─ 我有2份工作,兩邊雇主都要幫我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嗎?
Q:我叫吳維雄,大家都叫我雄大,今年剛結婚,買了人生中的第一棟房子,為了
付房貸,我除了白天工作外,晚上還在另一家公司兼職。白天工作的A公司已為我投保
勞保,並按月提繳6%退休金,晚間兼職的B公司老闆認為我既然已經在A公司參加勞保及
提繳退休金,且只是公司的兼職人員,就不需再為我申報勞保及提繳退休金。但上個月
我從兼職公司下班,不幸於回家途中發生車禍,左手骨嚴重斷裂,被送往醫院動手術,
之後住院一星期才回家休養。白天工作的A公司為我向勞保局申請不能工作期間之職業
災害傷病給付,但勞保局卻回覆,因為非工作中或回家途中所遭遇的事故,只能申請普
通事故傷病給付,我不明白,我確實是在回家途中發生車禍,為何勞保局如此核定?
A:
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受僱強制投保單位實際從事工作支領薪水者,均需申報
參加,此係強制規定,非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可以自由選擇。又依據勞動部改制前行政
院勞工委員會令釋,「受僱從事2份以上工作之勞工,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第
1款至第5款規定者,應由所屬雇主分別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亦即凡屬應強制投保
之單位,其所屬員工,不論其有幾份工作或是否已參加勞工保險,各該投保單位均須於
員工到職當日列表通知勞保局,保險效力自應為通知之當日起算。
雄大雖然已於白天工作之A公司參加了勞工保險,而晚間的第二份工作雖屬兼職性質
,但只要雄大與B公司之間具有僱傭關係,B公司就必需為其申報加保,沒有重複加保的
問題。雄大之所以無法申領不能工作期間勞保職業災害傷病給付,原因是車禍發生的時
間及地點是在晚間兼職之B公司回家途中,由於B公司並未為雄大申報加保,致使其無法
由B公司申領任何勞保給付。又事故發生之時間非在白天A公司下班回家之必經途徑,因
此,雄大僅能由A公司請領不能工作期間之普通事故傷病給付。
雄大在B公司工作期間,雇主未為其申報參加勞保,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規定,
應按雄大工作之日起,至其參加勞工保險之前一日或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
處B公司4倍罰鍰,至於雄大所遭受之損失依規定應由B公司賠償。
此外,雄大白天工作之A公司雖然已經為他提繳了退休金,但晚上兼職工作之B公司
,係適用勞基法的單位,所僱用員工(包括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不
論是正職工、兼職工、臨時工,都是勞工退休金的強制提繳對象,所以雄大
雖然只是兼職,但B公司還是應按月為他提繳至少6%退休金至勞保局勞退個人專戶。
最後還是要提醒雄大,為付房貸的打拼時期,別讓自身的權益睡著了,只要受僱從事工作
,不論有幾份工作,所屬雇主都需為員工申報參加勞保及提繳退休金,這樣從事工作才能
得到全方位的保障。
※ 引述《hayato2888 (Mr.Prince)》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兼差勞健保問題
: 時間: Mon May 2 16:08:45 2016
:
: 104看到許多職缺為"兼職"性質
: 之前也曾經做過(賣場工作)
: 雖然是兼職 但那時還是有保勞健保
:
: 現在有份穩定的正式工作
: 想說六日無聊可以找個兼職PT做
: 但是照之前的經驗~這樣不就會有兩份勞健保衝突了嗎?
:
: 還是說只有我服務的那間賣場比較特別
: 一般兼職PT是沒有勞健保的?
: 又或者是公司無兼差規定的話
: 一人是可以同時有兩份勞健保的呢?
:
: 如果勞健保問題無法解決
: 那就算下班有時間可兼差也無法實現
: 請問大家都是怎麼做的呢?
: 謝謝
:
: --
104.03.23 ─ 我有2份工作,兩邊雇主都要幫我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嗎?
Q:我叫吳維雄,大家都叫我雄大,今年剛結婚,買了人生中的第一棟房子,為了
付房貸,我除了白天工作外,晚上還在另一家公司兼職。白天工作的A公司已為我投保
勞保,並按月提繳6%退休金,晚間兼職的B公司老闆認為我既然已經在A公司參加勞保及
提繳退休金,且只是公司的兼職人員,就不需再為我申報勞保及提繳退休金。但上個月
我從兼職公司下班,不幸於回家途中發生車禍,左手骨嚴重斷裂,被送往醫院動手術,
之後住院一星期才回家休養。白天工作的A公司為我向勞保局申請不能工作期間之職業
災害傷病給付,但勞保局卻回覆,因為非工作中或回家途中所遭遇的事故,只能申請普
通事故傷病給付,我不明白,我確實是在回家途中發生車禍,為何勞保局如此核定?
A:
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受僱強制投保單位實際從事工作支領薪水者,均需申報
參加,此係強制規定,非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可以自由選擇。又依據勞動部改制前行政
院勞工委員會令釋,「受僱從事2份以上工作之勞工,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第
1款至第5款規定者,應由所屬雇主分別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亦即凡屬應強制投保
之單位,其所屬員工,不論其有幾份工作或是否已參加勞工保險,各該投保單位均須於
員工到職當日列表通知勞保局,保險效力自應為通知之當日起算。
雄大雖然已於白天工作之A公司參加了勞工保險,而晚間的第二份工作雖屬兼職性質
,但只要雄大與B公司之間具有僱傭關係,B公司就必需為其申報加保,沒有重複加保的
問題。雄大之所以無法申領不能工作期間勞保職業災害傷病給付,原因是車禍發生的時
間及地點是在晚間兼職之B公司回家途中,由於B公司並未為雄大申報加保,致使其無法
由B公司申領任何勞保給付。又事故發生之時間非在白天A公司下班回家之必經途徑,因
此,雄大僅能由A公司請領不能工作期間之普通事故傷病給付。
雄大在B公司工作期間,雇主未為其申報參加勞保,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規定,
應按雄大工作之日起,至其參加勞工保險之前一日或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
處B公司4倍罰鍰,至於雄大所遭受之損失依規定應由B公司賠償。
此外,雄大白天工作之A公司雖然已經為他提繳了退休金,但晚上兼職工作之B公司
,係適用勞基法的單位,所僱用員工(包括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不
論是正職工、兼職工、臨時工,都是勞工退休金的強制提繳對象,所以雄大
雖然只是兼職,但B公司還是應按月為他提繳至少6%退休金至勞保局勞退個人專戶。
最後還是要提醒雄大,為付房貸的打拼時期,別讓自身的權益睡著了,只要受僱從事工作
,不論有幾份工作,所屬雇主都需為員工申報參加勞保及提繳退休金,這樣從事工作才能
得到全方位的保障。
※ 引述《hayato2888 (Mr.Prince)》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兼差勞健保問題
: 時間: Mon May 2 16:08:4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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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看到許多職缺為"兼職"性質
: 之前也曾經做過(賣場工作)
: 雖然是兼職 但那時還是有保勞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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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有份穩定的正式工作
: 想說六日無聊可以找個兼職PT做
: 但是照之前的經驗~這樣不就會有兩份勞健保衝突了嗎?
:
: 還是說只有我服務的那間賣場比較特別
: 一般兼職PT是沒有勞健保的?
: 又或者是公司無兼差規定的話
: 一人是可以同時有兩份勞健保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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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勞健保問題無法解決
: 那就算下班有時間可兼差也無法實現
: 請問大家都是怎麼做的呢?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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