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25條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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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101警特三等刑法

裡面所論述的強奪罪

實務:搶奪罪之乘人不備或不及抗拒而掠取財物者,不以直接自被害人手中奪取為限

採用實務的話

1.請店員交付商品後,不付錢落跑?

2.甲圖方便將物品往樓下丟,請乙接住乙卻沒,丙撿起物品後落跑?

3.甲為身心障礙者,持有A物卻掉落地面,欲回頭撿起但行動緩慢,被後方乙撿拾後落跑?

4.甲竊取乙口袋皮夾,皮夾剛到手瞬間,乙發現往後看到甲竊得皮夾快速離去?

以上都是搶奪罪?

=>自己感覺那竊盜不就是要被偷的不知不覺或後知後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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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ngrid avatarIngrid2013-06-13
印象實務的判決應該是在處理1.的情形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6-15
搶奪有公然奪取的行為 竊盜是和平移轉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6-15
123按實務的邏輯都是搶奪阿 4感覺是竊盜耶 因已經"到手"了阿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06-18
另外學說(傷害可能說)通通認為是竊盜 有傷害可能才是搶奪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6-18
實務大概是認為被看到很恐怖 我想應該是認為保護法益
Rachel avatarRachel2013-06-19
比起竊盜罪 多了一個對於財產侵害的惡害通知
Zanna avatarZanna2013-06-21
與學說認為系對於生命 身體侵害之危險不同
Connor avatarConnor2013-06-24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