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8條相關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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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八條:「前條之規定,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外對於中華民國人民犯罪之外國人,準
用之。」

其中的前條指同法第七條:「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
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

刑法第八條是我國人民的保護主義
想請問刑法第八條準用第七條規定中
犯前兩條(5.6條)以外之罪
那第六條指的是外國公務員的犯罪嗎??
不然為何要指5.6條以外之罪
有點不太懂
謝謝各位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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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14-03-28
司法資源有限 領域外犯罪不能全都管 所以列出不得不管的
Wallis avatarWallis2014-04-01
首先就是公務員侵害國家利益 一定要罰 所以有第6條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04-05
然後保護本國國格和本國人的 保護主義(5條123567,8條)
David avatarDavid2014-04-07
然後世界法主義 各國都罰的5條48910 所以剩下就是一般人在
Selena avatarSelena2014-04-08
國外犯罪的問題 最後立法者結論要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才管
Hedda avatarHedda2014-04-11
反之 外國人對我國人犯 就8準用7 一樣判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