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319三項但書 - 考試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16-09-09T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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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319三項: 犯罪事實之一部提起自訴者,他部雖不得自訴亦以得提起自訴論。但不得
提起自訴部分係較重之罪,或其第一審屬於高等法院管轄,或第三百二十 一條之情形者
,不在此限。


我在看書時發現之前的筆記寫說
依釋字569 配偶無法對其配偶自訴但可以對相姦人自訴

但另一個例子舉出如果甲夫同時攻擊乙妻及丙
乙妻無法對甲自訴 而丙因319條三項但書而無法提起自訴

但我想了很久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不同的解釋方法 依法條文字是否通姦時依319三項但
書亦因無法提起自訴較合理呢亦或是我筆記有寫錯或是我誤解了呢?

謝謝各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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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考試

All Comments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16-09-13T11:55
注意案件單一性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6-09-14T04:40
通姦是自訴人1個 被告2;另一例是被告1個 自訴人2個
感覺就是長得不一樣的東西啊?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6-09-15T19:39
為什麼和單一性扯上,不能對配偶自訴乃係不想讓他
們對簿公堂,中國人的倫理嘍。至於丙可以自訴傷害
夫吧,除非其被較重之罪拉下來,但是依你題目應可
自訴。不知道這樣推理有沒有錯,在請他人評論一番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16-09-18T20:44
Z大可以稍微解釋一下嗎?我有想過這方面的問題但不是很
能理解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16-09-20T00:34
甲基於概括犯意下同時傷害乙妻和丙, 乙對甲而言依刑訴32
1不能自訴 ,而丙對甲原則上就自己受傷的部分提自訴效力
基於傷害乙的部分,但又因為319但書而不能自訴,所以結
論上乙丙都不能對甲自訴。這跟單一性無關難道是數罪併罰?
?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16-09-20T18:40
#569在講自訴主觀是否可分,第318條第3項則是因自訴客觀
不可分而規定三種例外情形不得自訴。
這兩種情形不同,至於自訴主觀可分是否得以免除配偶相互
間對簿公堂,則是有學說批評,這用想的就可以理解了,在
審理以姦夫為被告的案件中,妻子為丈夫的敵性,妻子與丈
夫在交互詰問時一定會碰面的啊!
Belly avatar
By Belly
at 2016-09-24T17:09
打錯,是第319條第3項
Elizabeth avatar
By Elizabeth
at 2016-09-26T03:57
漏打 丙因為319第3項但書不能對甲自訴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16-09-30T00:33
看完N大的解釋似乎比較了解一些了 謝謝各位的解答 我在
消化一下 如果有問題再提出來麻煩一下各位大大 謝謝大家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16-10-01T02:14
panada大有何高見何以見得丙對甲夫可以自訴??大家討論討
論^_*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6-10-04T12:02
甲駕車不慎同時同地撞及乙丙兩人 乙因而受有普通傷害
丙因而死亡
(一)乙先自訴甲犯過失傷害罪嫌 丙之子丁嗣再告訴甲犯過
失致人於死罪嫌
則本題是否乙之自訴因319三項但書而不得提起?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16-10-07T06:42
P大可能未注意到321條吧 每個人的想法可能不太一樣不要
起爭執阿……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6-10-08T01:06
不不不! 不要誤會 小弟真心想討論聽聽別人的想法 並非在
嘲諷他人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6-10-11T04:39
回f大 依照319第3項但書的規定 ,(一)的答案應該是肯定
Selena avatar
By Selena
at 2016-10-13T20:42
319三項是同一案件的情況才有適用啊 通姦的情況 被告
有兩個 是不同案件 跟319三項無關啊
Ula avatar
By Ula
at 2016-10-15T08:19
http://i.imgur.com/kwhiIcZ.jpg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6-10-18T10:14
不知道這樣照片放對不對,對於原po的疑問,洗澡雄在
158頁(2013.9月7版。那邊有解析過,z大講的單一性
是正確的,我課本上還註解不認同,沒想到又忘。是
我錯,至於n大講的應該交互詰問碰面跟不能提關聯是
,我邏輯比較差,指點迷津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16-10-19T17:29
p大沒關係der^^ 刑訴本來就是多討論才會想通 這就是為啥
想聽聽別人想法的原因((真的不是在嘲諷誰啦XD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6-10-21T05:14
問一下z大 f大後來舉的那個例子應該是可提自訴吧 自
訴在先 告訴在後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6-10-23T07:54
應該還是不行,過失致死重於過失輕傷,即便自訴在先還是被3
19三項但書"卡住",故自訴應該還是會被334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6-10-27T00:52
但是,我還是對於法理感到不認同,n大是怎麼覺得如
此呀,夫一口氣打妻跟小王,雖然是單一性,但是傷害
主體不同,權利怎麼可以因為剛好有個妻連同小王的權
利也被吃掉,在換個方式來說,a一拳打了好兄弟b,
表示不提告,卻因為妻不爽醫藥費支出而可提告,完
全說不通嘛。
有沒有什麼理論說法可以讓我不用那麼辛苦去記得的。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6-10-28T12:36
過失致死不是不得自訴之罪吧 為甚麼會跟319三項有關
係!?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16-10-31T05:05
過失致死相較於過失輕傷是"較重"之罪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16-10-31T22:07
319三項但書:1.較重之罪2.高院一審管轄3.321的情形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6-11-01T14:36
這前提是要不得自訴之罪吧 過失致死可自訴啊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16-11-02T09:29
現在是兩罪都得自訴 就跟319 3項無關啦
更沒有但書的問題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6-11-02T13:03
謝謝大家的回答 我了解了!
W大最後的說明讓我恍然大悟 謝謝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16-11-06T19:09
[二]丙之子丁先告訴甲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嫌 乙嗣後再自訴
甲犯過失傷害罪嫌法院應如何處理?
這是那個題目的第二部分可以一起看會有一些收穫 謝謝大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16-11-07T13:33
呀,我打錯,是要詢問z大才是!

mp330很小聲,推薦哪款?

Mia avatar
By Mia
at 2016-09-09T19:18
之前爬文,花了800買網拍mp330 但錄起來都超小聲(可能教授很懶XD),就算搶到前3排 回家聽也很耗腦力 最後這支除了演唱會,只能放我1公尺內錄自己唱歌 想問有更好的錄音設備嗎?希望2~3K左右,能撐過5hr不用充電的 感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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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n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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