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一例一休懶人包 - 加班

Table of Contents

: 一例:一定要休
: 一休:需配合加班
: 每週工時:40調為48
: 例題:
: 每天上班12小時,午休1小時,每兩小時休息15分鐘,晚餐半小時
: 雖早八晚八,但一天實際工時10小時
: 蔡政府修法,每周實際加班:2小時 (10*5-48)
: 馬政府時期,每周實際加班:10小時 (10*5-40)
: 月休八天,每周必休一天,每月實際加班8小時
: 月薪:20080+8小時加班 約21000
: 謝主隆恩
不要造謠好嗎?
每週工時仍然是40

48是彈性工時
你這週上48小時 下週就只能上32小時

馬政府時期:休息日加班八小時 前兩小時加班費是1/3,後六小時加班費是2/3
蔡政府修法後:休息日加班八小時 工資加倍發給(即等於多給一天薪資)

假設某甲月薪3萬 某月其中兩天休息日加班8小時

現行制度:
月薪30000
時薪=30000/30/8=125
休息日加班費:前兩小時1/3(2*125)+後六小時2/3(6*125)=83.33+500=583
583再乘以兩天=1166

修法後:
月薪30000
時薪=30000/30/8=125
休息日加班費:125*8=1000
1000*兩天=2000

你覺得哪個好?

當然我也反對砍七天假 我也希望能改成真正的週休二日(每週兩天例假)
我也討厭英文說勞工假放太多

但不希望看到一大堆搞不清楚勞基法的人在亂放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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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 avatarJack2016-06-13
現行:1/3跟2/3是加發,假日加班是加倍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6-17
平日最多加4小時,假日最多12小時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6-19
休息日算法照勞動部的解釋是本薪已給..僅算加班部份..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6-06-23
明明週休2日,還我7天假,硬生生被財團凹1例1休
Robert avatarRobert2016-06-27
領月薪的休息日 兩倍的意思 是1+1 不是1+2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06-30
意思就是修法前後假日加班一樣啊
Lydia avatarLydia2016-07-02
數學老師哭哭
Mason avatarMason2016-07-03
現行要乘4/3 跟5/3
Harry avatarHarry2016-07-05
如果不是假日加倍,就是125*4/3*2+125*5/3*6,怎樣都不
是你說的那種算法
Thomas avatarThomas2016-07-09
加班8小時只領到583,到底哪家公司是這樣?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07-13
這篇算法沒錯 改成兩倍還是1+1 等1+2再來說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7-16
領月薪的加班只會被壓榨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07-18
月薪3萬 換算時薪125 真的好可憐
Gary avatarGary2016-07-19
不管48或32小時,都不含加班時數喔......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7-24
Damian avatarDamian2016-07-26
月薪折算成時薪或許跟計時人員薪資差不多,但是你的例
假休假是有錢拿的,計時的沒上班就沒錢了
Tracy avatarTracy2016-07-27
馬政府的一週兩例休是被哪個政黨擋住的?
Eden avatarEden2016-07-31
上台後一個嘴臉 偏偏又有白痴拼命挺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8-04
你算錯了吧 給你噓 真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