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相關問題請教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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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專業人士以下的問題我們老闆是否有違反勞基法因為我想去勞工局申訴想先確定是否已構成違法事實~~1.103年度12月30號公司無預警貼出一張公告上面告知當年度遲到或事假排名前3名的人扣明年度2015年的特別休假5天4天3天請問這樣合理嗎?我的年假14天卻要因為這樣被扣5天想詢問我的老闆有無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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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a avatarKama2015-01-06
問題一扣明年度2015年的特別休假5天4天3天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明顯違法因為根據勞基法第38條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四、十年以上者,
Susan avatarSusan2015-01-05
1.公司公告當年度遲到或事假排名前3名者扣次年度應享的特別休假,沒有合理不合理的問題。重點在如此扣抵特別休假100%違法,因為請假是經過主管核准的,公司無權如此做,絕對有爭議但是我當主管最不想用老是遲到請假的壞員工,當心公司將你列入辭退的黑名單你應該先問公司依據什麼法律條文扣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01-08
請問,我家住桃園,公司在台北。台北地區要上班,桃園因颱風停止上班上課,想請教,我可以跟公司請颱風假嗎?或公司可以扣我薪水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