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看蕭曉玲案 - 職場
By Kyle
at 2012-03-16T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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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amhsiao.blogspot.com/2012/03/blog-post_16.html
勞動者雜誌 勞工看蕭曉玲案 文/汪英達
透過網路上的轉貼,拜讀了蕭曉玲老師的多篇文章,進而輾轉知道她勇於悍衛教師自
主權,為反一綱一本狀告郝龍斌卻慘遭解聘等等的事蹟。然而很遺憾的,最近蕭老師的行
政訴訟官司已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幸而幾個重要的民間團體,如台權會、司改會等都出
席她的記者會,前陣子也有工運人士專文分析此事。雖然難以改變司法判決,我仍希望以
勞工的角度談談她的運動經歷以及對工運的意義。
在蕭老師的抗爭中,最著名的是在「一綱多本」與「一綱一本」的議題上對抗台
北市長郝龍斌這一段,然而站在勞工運動者的角度,我們更不該忽略她對職業安全與保障
勞動條件的堅持:當學校要求老師站導護崗時,身為教師會理事長的她,為避免值勤時發
生交通事故等意外,連署提出幾項要求,其中包括學校應提供保險,並要求校長比照排班
,否則拒絕出勤。
職場安全常常被大家忽視,特別是包括教育業在內的一般被視為白領的職場環境
,但忽視職場安全,雖然可能在勞資關係上暫時免於面對緊張關係,但是卻很可能危及自
己的生命安全。2005年,一位在六福皇宮打工的王姓工讀生,因公司規定需穿二吋高跟鞋
上班,加上公司防護設備的缺乏(當時廚房外的斜坡沒有鋪設防滑墊),在廚房外的斜坡
分別摔倒兩次撞擊頭部,後來突然劇烈頭痛,昏迷二十幾天後不幸去世。
許多人遇到工作環境風險變高時,往往因為擔心變成黑名單、畏懼僱主與主管的壓力,不
敢要求僱主改善,也不敢向勞政主管機關檢舉,因而輕忽自己的生命安全,讓人痛心。蕭
老師在被惡性解僱前,作為一個教育業的勞工,為了會員的安全與權益提出的要求,從勞
工的角度來看,其實就是勞工對職場安全的訴求。
傳統上,台灣的學校跟其他大多數產業一樣,職場由少數行政人員與管理人員管理、控制
,即使有些員工參與意見的機制,也往往有名無實,「產業民主」除了國營事業工會爭取
到若干席次的勞工董事之外,一直缺乏實際而深刻的具體實踐。蕭老師歷來的抗爭,其實
也常常挑戰學校職場的不民主:
舉例而言,老師的工作不包括擔任導護老師,但是長久以來卻都被不合理的硬加上了這份
工作。蕭老師要求將校長一併納入輪班,要求一視同仁。這種恐怕會被很多同儕視為造反
的作法,其實卻正是要求產業民主的具體實踐。
其次,蕭曉玲曾爭取教師(勞方)可以分享權力的校務會議參與權。校務會議是
學校的最高權力機關,當然也會決定勞方的勞動條件,也就是體制內的勞工參與管理的機
制。若運行良好,對師生來說是一種很好的勞資關係與產業民主的身教,然而台北市所採
用的代表制,不但限制了全體教師(勞方)的參與,更利於校長攏絡代表。蕭老師在這場
仗裡,成功的說服市議員在議會裡批判教育首長。
第三,蕭老師還衝撞過封閉的校長遴選制度,廣邀老師以連署表達對續任校長的
意見。台北市的學校教師不能參加校長遴選委員會,由上級教師會代投的票數比重很低,
一般教師能影響上級的權力很有限,她卻勇於反應基層心聲。最近蕭老師還呼籲教師組織
,面對不合理的「走察制度」,可以把戰線拉高到要求校長評鑑。
第四,在最著名的反一綱一本抗爭中,其中很重要的關鍵是教師對教科書選擇權
的保衛戰,這其實可以視為勞工對自己工作自主權的爭取。儘管我對其中細節沒有很深刻
的研究,但勞工在工作上的自主權的展現與否,其實是產業民主的重要指標。
我們以同樣要選書的書店店員來說,台灣的店員多半照章辦事,沒有選擇要賣什麼書的權
力,也不期許自己能為顧客做導讀;但像日本等國則不然,書店店員對他的工作環境與上
架的書單有相當的權力,每個書店因而或多或少帶有書店員工的風格與特色。
一個勞工可以有更大自主權與發揮空間的職場,才能讓勞工覺得有尊嚴、受到尊重。蕭曉
玲對一綱多本的堅持,在這個層面上看,其實是對勞工在職場上的自主權的堅持。
就公眾利益而言,一綱多本被台北市推翻、獨斷採用一綱一本之後,所衍生的北
北基聯測,造成四千五百萬預算的浪費,以及人人喊打的高分低就問題;同為被郝龍斌嚴
重打壓的台北市停管處工會,在市政府違反承諾、逐步將停管業務外包後,不但勞工的工
作權和勞動條件備受威脅,開車民眾的權益也被損害;另外,停車管理背後的圖利問題,
經勞工們揭露後,納稅人才知每年有數千萬的損失。(註一)勞工失去自主權的同時,社
會也失去了為公益把關的守衛。
從2006年蕭曉玲老師爭取校務會議參與權,到仍為反一綱一本犧牲的現在,她的
職業生涯幾乎都在爭取一般人早已放棄的、或不敢頑強抵抗的工作權利。從校園裡特殊的
勞動條件看,她所爭取的自主空間,也可以是台灣勞工另類的參考對象;蕭曉玲的抗爭,
其實是以她自己的職業生涯為我們展示了一場活生生的勞教。
然而對於這樣一位為勞權盡心盡力的前中山國中教師會理事長,剛成立的全國教
師工會總聯合會幹部卻以案情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表示只能祝福(註二)。全教總日後
很可能會成為全國最大的工會,對台灣工運影響甚大,筆者必須坦率的說:對於資方的打
壓與不公正的司法判決,全教總可以做的,其實遠遠不只如此。
我們從新海瓦斯林子文案(註三)等可以見到,進入司法程序後,工會只有加強
救援。因為勞工接著要面對的,恐怕是停管工會成員在法院聽到的那一句:「法院不是你
們追求公平正義的地方!」(註四)甚至像不久前巴林政府任意逮捕、開除參與教師工會
和平抗議的教師與學生,並將「首謀者」判處三至十年徒刑(註五)。
司法的貞操,向來讓人充滿懷疑,監督尚且不及,豈有任它宰割的道理。法界人士往往喜
歡把法律說成至高無上的正義女神,但從全世界的實務經驗,我們都知道:法律向來都是
社會上各種力量的競逐場域,一個國家某個時期的法律,顯示了這個國家該時期社會力的
強弱;法律是否能夠代表屬於勞工的正義,是要被不斷鬥爭出來的,而司法的公正,更要
被持續不斷的監督與挑戰。忘記了這些,而將司法完全視為公正客觀、不能碰觸的禁地,
無異於在法律這塊鬥爭的領域自我繳械。
蕭曉玲案因為有高度的政治壓迫嫌疑,是測試工會骨桿的標準案例,也是建立會
員挑戰當權信心的指標。事實上,著名勞權案例都類似蕭曉玲案的狀況,而這也正是工會
精神的絕佳契機。今年蕭曉玲老師前來參加秋鬥遊行,並發表反思自己階級立場的演說,
且在經過高等行政法院的駁回之後,她又立下改正行政訴訟偏袒政府的宏願。失敗似乎為
她的運動歷程帶來更大的格局。
最近,台北市政府突然改弦易轍,宣佈放棄堅持數年的「一綱一本」政策,重新回歸中央
的一綱多本。蕭老師當年強烈反對的政策已經失敗退場,這些年來懍於政治壓力而對蕭老
師冷眼旁觀或甚至落井下石的人,應當感到羞愧!遺憾的是,最高行政法院卻還是判決蕭
老師敗訴。錯誤的政策已經黯然收場,當年勇於批判這個錯誤政策的人卻無法復職,這是
何等荒謬!
在蕭曉玲的抗爭歷程上,她為我們都上了一課,而我們都欠她太多太多。為此我衷心希望
蕭老師能夠一一完成她的勞權目標,並祝她平反順利,也希望大家都能持續關注、繼續支
持蕭老師復職的法律抗爭,一如支持全世界勞動階級的鬥爭。
(作者為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長、第一銀行工會總幹事)
原載於勞動者雜誌164期。
*附註見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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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想要打消所欣賞的男人的嘆息,當我聽到他說不喜歡自己身體的訊息時,就會很自然
地開始地想著,有什麼方式可以「翻盤」;想了一會兒有些挫折,跟自己老實地承認,我
頂多可以發明世界所有的人都會喜歡他的某一部分的說法,整個身體的話還辦不到。可是
「至少把你嘆息的雲朵,摘成一朵朵的霜淇淋。」自介、噗浪、臉書、文章、照片見網址
http://blog.yam.com/honkwun/article/33459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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