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調解心路歷程 - 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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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終於告一段落了。

我之前在版上發過「非常誇張的保全公司」一文,事情發生至今,已經兩個多月左右。
事情在前天算是獲得了一定程度上的解決,雖然並不算是完全完美,但也算是值得了。
分享這段時間的心得給大家參考,希望以後遭遇這種事情的版友能越來越少。


在去年12月5日離開祥X保全位於林口未來X的案場後,
為了適應新保全公司,同時也需要花時間蒐集資料,並且考慮手段。
一直到27號才遞出申訴單。
在這段期間瀏覽了不少網路資料,也諮詢過不少人。
其中對我比較有幫助的是大學母校的法律服務隊及「勞資爭議,不看會哭」的部落格主
阿星大哥。網誌的內容豐富,直接電聯後也提供了我很多建議做為參考。

我於12月27日至新北市勞工局投遞申訴單。
如果版友關於金錢並沒有「極度」迫切的需求,建議還是選擇比較有保障的調解委員會,
而非獨立調解人,儘管要等比較久。
畢竟把所有籌碼都押在一個不知道偏資方還是勞方的陌生委員上,
也太不智了,不是嗎?


我並於12月31日寄出存證信函,於1月2日送達公司。
存證信函個人認為蠻重要的,如果是膝蓋比較軟的老闆,大概看了就跪下了。
(上面有文有實例 XD)
遺憾的是,祥X保全這間公司似乎不屬於這種類型,所以我只能默默等待開會通知。

而存證信函則成為自己有在一定期間內主張自身權益的一項重要證據。
如果調解失敗,在法庭上,這會是很有力的證據。
像是勞基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一、六款的除斥期間重要主張...
也幸好我是法律系畢業的學生,寫這個也還難不倒我…


開會時間是1月27日。
建議替自己寫一張稿子,可以讓自己更從容面對調解委員會上會碰到的挑戰。
我帶了想看戲的兩個朋友過去,雖然事先詢問過是否可以帶友人前往,勞工局回答可以。
但是在無良的資方經理靠北之後,我帶來的友人就被請到地下室的-4等我了。
要帶人壯膽的話,要考慮到這點。
否則膽沒壯到,反而氣勢全失,可就不太划算了。

資方把友人趕出去之後一幅志得意滿的模樣,大概是以為那是我的幫手吧?


不,他誤會大了。
他們真的只是看戲的。


在事先寫好的稿子及眾多證據的配合下,資方對於薪水的解釋完全無法被委員們接受。
除了主張我提出的薪水是不存在的之外,只能姊姊。

「我們公司不存在那種薪水啦,不知道他怎麼想像出來的」

當我拿出報紙及網路的徵人廣告時,又改口成我們的薪資是面議。

「報紙網路那個只是額度而已阿,實際薪水當然是過來之後再跟我談阿」

「可是勞方不是過來就直接跟社區主任面試談薪了嗎?」

「呃……」

委員要求他計算出我為何領取這樣的薪資,也算不出來。
最後甚至主張薪資其實是29000加全勤獎金才有31000。
結果委員一問

「勞方11月明明全勤(我提供打卡紀錄的照片),
為什麼還是扣勞方你所謂的全勤獎金2000元?可以提出解釋嗎?」

就只聽到「呃呃呃…」

在委員詢問關於我的勞動契約時,有以下的對話。

「有沒有帶勞方的勞動契約書?」
「有沒有帶勞方的打卡紀錄?」
「有沒有帶勞方的薪資明細?」

「你什麼都沒帶還這種態度,你是來調解還是來圍事的?」

後來資方就被帶到外面去幹了…XDDDD
隔著小辦公室的玻璃,看他難堪的~XDDD


後來在資方提出有提撥一個月勞退金承諾的情況下,
在扣除了該金額之後,以7000元達成和解。
算算大概打了85折左右,還算是可以接受的限度。
在參加調解之前,一定要設定好自己的底線在哪。
這樣才不會吃太多虧,或者被偏資方的委員說幾句話就以吃大虧的金額答應和解。

畢竟調解並非訴訟,全勝不是不可能,但有一定難度。
雖然算算自己手上的證據,打訴訟絕對只贏不輸,
但是耗費的時間成本,絕對不只調解少掉的一千餘元…
(我窮到快被鬼抓走也是考慮因素,遠水救不了近火阿)

當然,要看自己請求的金額而定。
像是我這案子最多一萬,如果動輒兩、三萬甚至六位數以上,
個人意見就別上調解給他殺價了...
被殺的價格,應該遠超訴訟的時間成本...



事情還沒結束。

這個月10號是約定金額匯入的日期,我一直到11號,都沒看到任何一毛錢進入我的戶頭。

於是我給勞工局打了電話,打給當時申訴案件的承辦員,
當時遞出的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跟和解書上應該都有他的分機號碼。


勞工局是這樣表示的。

「我們會幫你聯絡資方,並要求資方提出匯款證明」
「如果資方堅持不給,那我們會檢附相關資料,逕付勞動檢查」

然後我睡一覺起床之後,錢就入帳了。




會怕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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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my HR-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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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4-02-16
文章格式等到回家碰電腦後,會再修正…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02-16
會怕就好+1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02-16
對付那種垃圾資方 永遠不要心軟、不要客氣;以此昭揚大眾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4-02-17
不要他媽的以為有錢開公司就可以無視法規 魚肉勞工
Andy avatarAndy2014-02-21
推!
Emma avatarEmma2014-02-25
Steve avatarSteve2014-03-01
希望您之後可以撥冗協助許多需要的人 這是很正面的經驗
Necoo avatarNecoo2014-03-02
好文一篇
Dinah avatarDinah2014-03-05
讓網友知道調解的過程,有價值的好文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4-03-09
有個調解委員在中間協調,真的有幫助。
Sandy avatarSandy2014-03-10
有看有推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03-10
推 讚讚讚
Susan avatarSusan2014-03-13
推!!!!
Andrew avatarAndrew2014-03-14
辛苦了
Isla avatarIsla2014-03-14
推 當勞方好欺負啊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03-18
很寶貴的一課..社會大學...資方真的太嗆邱了....
Lily avatarLily2014-03-18
Linda avatarLinda2014-03-20
推 澳老闆就是需要教訓
Belly avatarBelly2014-03-23
板主快M起來啊!!!!!!!!!!!!!!!Y
Mia avatarMia2014-03-25
會怕就好!!!!
Kama avatarKama2014-03-29
厲害XD 有條理式的進行
Rachel avatarRachel2014-03-30
推,有條有理又清楚
Gary avatarGary2014-04-04
推~~ 應該也需要平臺整理這些不良企業家 以免有更多受害
Iris avatarIris2014-04-08
大推!希望大家遭受不平對待時都能勇敢站出來!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4-04-11
現在勞方的爭議行為還太少 資方都不怕的
Una avatarUna2014-04-15
推~勞方權益有時也是自己要爭取的,而不是退讓
Delia avatarDelia2014-04-18
正義得以伸張!!好好的打趴那些沒常識的慣老板!
Rae avatarRae2014-04-22
Jack avatarJack2014-04-27
推!
Selena avatarSelena2014-04-29
會怕就好!爽啦
Susan avatarSusan2014-05-03
感謝分享啊! 這才是勞方正確的態度!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05-07
會怕就好!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4-05-12
會怕就好
Annie avatarAnnie2014-05-13
推推推推 猛猛猛 有行動最重要 只說不動真的是待宰的羔羊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4-05-17
推!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4-05-19
Ingrid avatarIngrid2014-05-22
推!調解不成,百花齊放!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05-27
很好奇如果你念書做事都有這麼認真,為什麼還要當保全?
Gary avatarGary2014-05-27
辛苦了啊!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4-05-28
有控制碼嗎...?怎麼出現我的ID~XDD
Joseph avatarJoseph2014-06-01
Ula avatarUla2014-06-03
會怕就好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