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晚安,
公司原先預定六月初派我及其他同事去美國參展,但因為種種因素,
我決定待到三月底離職,離職的提出及辦理過程全依公司規定走。
前幾天在討論離職交接時,有提到機票退票會有手續費六千(原票價近五萬),
會計就說我離職是個人因素,因此導致產生這六千手續費,所以該我自行負擔。
我的立場則是,公司出差參展,交通及參展費用等本來就是開銷或投資,
人員因故無法成行是公司損失沒錯,但不應該轉嫁到員工身上。
不知道各位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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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先預定六月初派我及其他同事去美國參展,但因為種種因素,
我決定待到三月底離職,離職的提出及辦理過程全依公司規定走。
前幾天在討論離職交接時,有提到機票退票會有手續費六千(原票價近五萬),
會計就說我離職是個人因素,因此導致產生這六千手續費,所以該我自行負擔。
我的立場則是,公司出差參展,交通及參展費用等本來就是開銷或投資,
人員因故無法成行是公司損失沒錯,但不應該轉嫁到員工身上。
不知道各位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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