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科技業版 #1PBdO3qr 這篇
原文作者遇到跟你類似的情況,也有轉文章到本版來.
幾個觀念
並不是有給資遣費就可以資遣,需要滿足一些條件
在這種情況下,是可以透過法律程序來保障自身權益.
官司打贏後,公司需要補給你這段時間的薪水
但是基本上也回復原職了
所以大部分人都會建議資遣費領了找下份工作的原因就在此
留在原職,基本上應該不會太好過 XD
想爭取權益的話就去看該系列討論串
裡面有提到不少注意事項.
另外假如要離開的話,記得"口頭"都做不得準,一定要可以當成證據的東西
要你簽文件也不要亂簽.
常見手法大概有幾種
1. 要你簽自願離職書,說會另外給你資遣費
你簽下去沒拿到錢,也沒辦法提告
2. 威脅你業界很小 (小個屁)
3. 讓你無法刷卡進辦公區,三天後說你曠職
所以在拿到非自願離職書之前,記得一定要去辦公室前面拍照存證
證明你有去辦公室,但是因故無法進入上班.
以上給你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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