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心理系誠徵實驗參與者(代po) - 面試
By Queena
at 2019-09-09T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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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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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實驗、問卷、座談會、訪談舉辦資訊》
(以下四項應全數填妥)
舉辦時間:
實驗時間一次約一小時,共兩次,分兩天做完
*兩天盡量在附近時段,且須連續來兩天,如9/19 18:00來,盡量於9/20 18:00來第二次
9/10(二) 16:00~21:00
9/11(三) 16:00~21:00
9/12(四) 18:00~21:00
9/13(五) 10:00~21:00
9/14(六) 10:00~21:00
9/15(日) 10:00~21:00
9/16(一) 13:00~14:00 18:00~21:00
9/17(二) 10:00~12:00 16:00~17:00
9/18(三) 16:00~21:00
9/19(四) 13:00~21:00
9/20(五) 18:00~21:00
請填寫以下表單(時段可複選),再由實驗者寄信通知可以的時間
http://bit.ly/318QCyx
舉辦地點:台大心理系南館315(A)室(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3樓)
參與內容:實驗內容為在暗室聽聲音及看電腦螢幕上的閃光進行按鍵反應
*若近視請務必配戴眼鏡或隱形眼鏡
實驗參與者需視力、聽力正常,無心智失能或精神疾病
參與報酬:新台幣150元/次,需來兩次,共300元整
實驗薪資於當天結束後發放,需提供戶籍地址、身分證字號及國籍以供報帳
★《事業登記資料》
(以下三項應全數填妥)
單位名稱與科系別:國立台灣大學心理系
單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心理系南館
負責人/指導教授:葉素玲教授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彭同學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是,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0人
通知方式:以聯絡信箱通知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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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四項應全數填妥)
舉辦時間:
實驗時間一次約一小時,共兩次,分兩天做完
*兩天盡量在附近時段,且須連續來兩天,如9/19 18:00來,盡量於9/20 18:00來第二次
9/10(二) 16:00~21:00
9/11(三) 16:00~21:00
9/12(四) 18:00~21:00
9/13(五) 10:00~21:00
9/14(六) 10:00~21:00
9/15(日) 10:00~21:00
9/16(一) 13:00~14:00 18:00~21:00
9/17(二) 10:00~12:00 16:00~17:00
9/18(三) 16:00~21:00
9/19(四) 13:00~21:00
9/20(五) 18:00~21:00
請填寫以下表單(時段可複選),再由實驗者寄信通知可以的時間
http://bit.ly/318QCyx
舉辦地點:台大心理系南館315(A)室(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3樓)
參與內容:實驗內容為在暗室聽聲音及看電腦螢幕上的閃光進行按鍵反應
*若近視請務必配戴眼鏡或隱形眼鏡
實驗參與者需視力、聽力正常,無心智失能或精神疾病
參與報酬:新台幣150元/次,需來兩次,共300元整
實驗薪資於當天結束後發放,需提供戶籍地址、身分證字號及國籍以供報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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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與科系別:國立台灣大學心理系
單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心理系南館
負責人/指導教授:葉素玲教授
★《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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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彭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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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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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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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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