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假扣款問題及員工賠款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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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去年年底進入公司,
底薪23K+全勤1.5K,責任制無加班費。

公司只有我跟老闆兩人,
在5月出貨的時候因個人疏失導致的賠款約一萬多,
但老闆說看在員工情份上不扣款,
有在當月的薪資單上註記賠款金額,由公司全額吸收。

並在10月時請了三天的喪假,並提供了假單,
訃聞部分因老闆說不需提供故沒有附上,
但離職後的發薪日老闆卻扣了喪假的錢,

使用通訊軟體的訊息詢問後,
老闆表明說之前因個人疏失導致的賠款並沒追究,
若我要追回喪假的款項,那也要我賠償那筆款。

因為這是不同的兩件事,
喪假的薪水他本該補回,
但又提及之前的錯誤賠款,

當初進公司並沒有簽訂任何條約,
也無提及若員工出錯是由公司還是員工負擔,
故想來詢問一下這部分我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因目前還是待業身分,
若需負擔那筆賠款實在是吃不消。
實在也不想因為一兩千的薪水又倒賠。

因為對方是一個非常標準的慣老闆,
實在是受不了了才決心離職,
想問問大家是否會繼續追討呢?
還是就只能當學個經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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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nna avatarDonna2015-12-11
直接找勞工局,反正都沒幹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5-12-12
賠款註記的薪資單還留著嗎?留著的話就去檢舉吧!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12-16
員工賠款,公司要去法院提出民事賠償後才可以向員工索
賠,不能直接刻扣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