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12 (=內湖常威=)》之銘言:
: 小弟有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 小弟的老婆在去年的五月生產 前後也請了快兩個月的產假~
: 老闆雖然不願意 但還是尊重勞基法給了產假~
: 最近要過年發年終了 其他同事都是給兩個月年終~
: 老闆卻只給了小弟的老婆一個月年終 其中也表明是因為有請產假的關係~
: 不曉得老闆這樣做 合理嗎?!
: 再請大家不吝給予賜教 謝謝!!
我覺得這個已經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章第7條:「雇主
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
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
不在此限。
以及第四章第21條:「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
他不利之處分。
建議向地方勞動機關進行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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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弟有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 小弟的老婆在去年的五月生產 前後也請了快兩個月的產假~
: 老闆雖然不願意 但還是尊重勞基法給了產假~
: 最近要過年發年終了 其他同事都是給兩個月年終~
: 老闆卻只給了小弟的老婆一個月年終 其中也表明是因為有請產假的關係~
: 不曉得老闆這樣做 合理嗎?!
: 再請大家不吝給予賜教 謝謝!!
我覺得這個已經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章第7條:「雇主
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
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
不在此限。
以及第四章第21條:「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
他不利之處分。
建議向地方勞動機關進行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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