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與家人在討論國定假日的問題,
也去爬了下勞績法,但還是看不太懂,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大家 ,
一個月休六天(有薪假)
如果碰到國定假日上班就是加班(照勞績法)
但是如果在當天排假的話則是算在當月本有的六天有薪假中,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老闆說該放假的那天上班(只有當天,像10/09禮拜五就不算,10/10才是)就是加倍,沒
上班的話就是算在六天假內,如果前面已放完六天假,國定假日當天又有事一定要放的話
,其中一天就會變無薪假(因為多放了一天假);
家人則是說有上班要加倍沒錯,但是沒上班也該是額外的假(等於當月有7天有薪假)。
請問到底哪個是對的呢?
如果照老闆的說,農曆年那週放好幾天,這樣當月剩下的天數豈不是就沒假了?或是都變
無薪假?
老闆說一切照勞績法,但家人說的也有道理,而我自己又找不到寫的如此詳細的法條,〝
國定假日當天排假到底是不是算在該月有薪假中呢?〞希望大家給予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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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去爬了下勞績法,但還是看不太懂,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大家 ,
一個月休六天(有薪假)
如果碰到國定假日上班就是加班(照勞績法)
但是如果在當天排假的話則是算在當月本有的六天有薪假中,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老闆說該放假的那天上班(只有當天,像10/09禮拜五就不算,10/10才是)就是加倍,沒
上班的話就是算在六天假內,如果前面已放完六天假,國定假日當天又有事一定要放的話
,其中一天就會變無薪假(因為多放了一天假);
家人則是說有上班要加倍沒錯,但是沒上班也該是額外的假(等於當月有7天有薪假)。
請問到底哪個是對的呢?
如果照老闆的說,農曆年那週放好幾天,這樣當月剩下的天數豈不是就沒假了?或是都變
無薪假?
老闆說一切照勞績法,但家人說的也有道理,而我自己又找不到寫的如此詳細的法條,〝
國定假日當天排假到底是不是算在該月有薪假中呢?〞希望大家給予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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