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戶籍還在娘家,娘家戶籍目前有五口(父80領有重大傷病卡及殘障手冊,母70,姐45巳婚尚未遷出,弟40及我41)均無任何所得,就是都是失業...哎...
請問這樣可以申請國民年金減免嗎?怎麼計算呢?請把計算數字明細寫清楚,謝謝
又該如何申請呢
感恩大大
Update:
父有18%退休金利息一年才十多萬,
Update 2:
公婆物農有所得但跟我不同戶籍,要計入嗎
Update 3:
没有薪資証明要如何申請呢?是否我們三人(我及姐弟)都可以申請呢
Update 4:
我戶籍是南投縣埔里鎮
Update 5:
對了我還育有一子
請問這樣可以申請國民年金減免嗎?怎麼計算呢?請把計算數字明細寫清楚,謝謝
又該如何申請呢
感恩大大
Update:
父有18%退休金利息一年才十多萬,
Update 2:
公婆物農有所得但跟我不同戶籍,要計入嗎
Update 3:
没有薪資証明要如何申請呢?是否我們三人(我及姐弟)都可以申請呢
Update 4:
我戶籍是南投縣埔里鎮
Update 5:
對了我還育有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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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人口含1.一親等直系血親尊親屬 2.配偶 3.申請人 4.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姐妹。
另,收入部份,只要屬25歲~65歲之人,都是工作人口,都要算收入。
動產部份是算利息、獎金等~~
還有,你父親應屬公家機關退休,還要計算你父親退休俸
依你的情況:
家計人口→你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姐弟(因同一戶 籍)
所得收入→23841*4人(申請人+配偶+姐+弟)+父親的退休俸+全家人口的動產;如母親領有老人津貼者,尚需計入
依計算出來後,去換算每人每月平均生活費是否低於內政部公布之最低生活費(台灣省與直轄市的金額不同)
原則上是這樣計算,因還要參考你家的其他財稅情況,所以能否獲得減免尚屬未知。
如要申請,請攜帶1.上述人口之全戶戶口名簿或謄本 2.父親的殘障手冊 3.申請人之身份證及印章 4.父親的退休俸名細跟存褶(以能算出一個年度為主)
再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辦理即可。
請問你先有收入嗎?? 年收入多少?? 基本上她是要義務繳你的國民年金的人<政府認定>除非你們財產有去法院申請分開制.不然~申請國民年金減免~粉難喔! 只要你們是夫妻.他就是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