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學校不讓廚工繼續續約那有哪些是我們該得的權益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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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媽是某國小的廚工學校說可能不再繼續續約了.因為學生只剩270個所以只能留一個廚工而已.請問教育部有硬性規定幾個學生要聘用幾個廚工嘛....還有我媽她的勞健保並沒有加保在學校耶....那這樣有退休金可領嘛...還有學校需要哪些補貼給我媽媽呢.........像這樣廚工是屬於哪個單位管轄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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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avatarJames2009-03-28
您好~您媽應該不具有"公務員資格",是學校約聘的雇員,當然是只有受"勞基法"保障受勞委會管轄,不能享有"公務人員之保障"!不知您媽已經服務多久了?是以一年一僱契約方式?還是沒有契約?這都影響到她的權益問題!是沒加在學校還是都沒有加保?這差很多喔!如果學校有給付保費,要您母親自行到"廚師工會"繳保,一樣有勞保年資累計,屆齡退休後每月當然就會有"老年年金"可領啊!依勞基法第9條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前項規�
Jacob avatarJacob2009-03-25
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姐是廚工是學校的約聘人員(一年一約)她至今做了20年之久.因為新校長不想錄用.所以只做到今年104年6月底就結束.學校需要哪些補貼給我姐姐或可以怎麼申請資遣費(薪水約14000~16000)謝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