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告我過失傷害罪我該怎麼做? - 醫生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12-02-2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這已經是去年10月的事了
去年10月13號 我騎車 對方行人 然後我擦撞到她 我當時看到她緊急煞車
然後往右邊閃 結果我整個人連車帶人摔出去了
當我牽起車後 對方就走過來 問我為什麼沒看紅綠燈
可是那邊沒紅綠燈阿 之後我就想說算自己倒楣吧
因為我整個人受傷很嚴重 那個人看起來就完全沒事一樣
之後我就牽起車 準備去上課了 途中我發現手機不見了
於是我回到現場 看到對方還在 我就問她說 我手機在你那嗎
她說撞到人 就這樣走掉噢 ?
我只好說對不起 但是 他說她腳受傷 可是腳受傷 剛剛怎麼可以走到我摔車的位子呢 ?
之後有路人甲叫我帶對方去看醫生 我只好說好 我帶她去 但是對方說
不用 我在自己去就好 於是我們就互留資料
晚上我下課的時候 她跟我說 她現在人在醫院 說腳很嚴重
我就關心她 說有沒有怎樣之類的
然後隔天早上 她跟我說 準備要開刀了 中午有個無顯示號碼的打給我
說是警察 然後問我說我有沒有撞到一個婦人 我說有
之後 晚上 那個婦人 又打給我說 我要準備開刀了 怎麼開刀一下早上一下晚上
到底是 ?
之後他給我的聯絡資料 我不知道放去哪了 然後他也沒打給我了
我想說可能事情結束了吧 ? 結果 隔了5個月 就在2月16號 星期四 警察來我家
說我被對方告過失傷害罪 怎麼可能5個月才告? 真的搞不懂
而且警察說 婦人很早就報警了 那為什麼警察 現在才來通知呢 ?
警察還說 婦人是骨折 可是 骨折當天怎麼可能還可以走來走去 還可以走來我摔車位子
現在對方也不願見面 到底該怎麼做 才可以和解呢 ?
另外 我今年19歲 這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所以不知道該怎麼做
請有經驗或者是律師 可以幫我解決問題 拜託了
已更新項目:
另外我想問一下 雙黃線行人可以走 ?
而且雙黃線旁邊就是斑馬線了 這樣子我被告過失傷害罪 會成立?
而且我的傷口也受傷很嚴重(有照片)
2 個已更新項目:
那我現在該怎麼做才是對自己有利的 ?

All Comments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2-02-24T21:20
過失傷害,可分為業務過失傷害及一般的過失傷害,前者的刑度一般均較後者為重。不過,不論是何種過失傷害,只要沒有達到重傷害的程度,實務上倒還沒有出現不能易科罰金的判決結果。因此,過失傷害的案件當然繳了罰金就不會被關了。
不過,如果被告不止一次因過失傷害而遭判處易科罰金,檢察官還是有可能會不准以繳罰金來代替坐牢。只是這種例子很極端,一般不容易遇到就是了。
當過失傷害罪成立後,依民法第184條、第193條及第195條的規定,對方可以請求賠償的內容,包括因傷支出的醫藥費用、精神慰撫金,甚至因此不能工作的收入損失等等。其中醫藥費用的部分,大致上包含就醫的計程車錢、健保以外的自負額以及復健及請看護的費用(以醫院評估認為有必要為限);不能工作的收入損失,也必須以經由專業醫師判斷認為必須住院或在家休養為前提;至於精神慰撫金的內容,則須按照受傷的程度、過失的輕重、雙方的資歷背景以及被害人因此過失傷害案件而導致精神上的痛苦程度等,由法官來做綜合的判斷,因個案而異,未可一概而論。以筆者個人的執業經驗,法院判准的金額從4、5萬到7、80萬都有。
當然,在賠償的時候,對加害人來說,有兩大可以主張扣除的因素是不可以不知道的。其一是如果被害人也對自己受傷的結果有過失,則加害人可以要求按照被害人的過失比例扣除其賠償責任。例如:法院判定受害人之全部損害為40萬,但被害人對於受傷結果有百分之五十的過失,則被害人僅需賠償20萬即可。其二,若過失傷害為車禍導致,因為被害人可以請求強制險理賠,則被害人可以要求將被害人領到的強制險理賠從應賠償的金額中扣除。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12-02-21T20:04
您好
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 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 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前防範,事後補救」為服務會員之宗旨及目標
立律部落格 : http://tw.myblog.yahoo.com/li-liu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12-02-24T21:32
其實發生交通事故的當下就該報警處理交通事故,要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也要馬上到醫院驗傷開驗傷單證明,這是自保的動作,一定要這樣做!!因為在第一時間沒做好這些事,法律點就會不清楚!!對於事故上對方提告後自己就會很不利,如果是自己拍的照片不是醫師鑑定的驗傷,法官與檢察官很難認定是與這次交通事故有關,交通事故的傷害事發六個月內都能提告,是你不知道的法律點吧!!被告過失傷害罪會成立,建議你趕快和解處理

職災勞工求償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2-02-21T00:00

本人99/10工作時操作油壓機,模具螺絲鬆脫一邊掉下來壓傷我的右手照成第四隻掌骨粉碎性骨折食指、中指近位 ...

究竟該選擇什麼樣的學校?大學?還是警察學校?

Emma avatar
By Emma
at 2012-02-21T00:00
今年剛考完學測(重考生),成績老師說算不上不下,可以填到國立中字輩
問題來了,現在我幾個朋友都已經上大 ...

關於鐵路特考體檢項目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2-02-21T00:00
鐵路特考體檢項目中,有任一眼斜視體檢即不合格之規定
本人有外斜視,但是戴上眼鏡後就很正常
醫生說我是�� ...

未婚破百媽媽生小孩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2-02-21T00:00
我是一個21歲沒有經濟能力工作又不好找的女生
我是到2/16去陽大看婦產科他才說我懷孕32週了
我聽從陽大護士以為八個多月的小孩可以拿掉趕緊坐� ...

車禍該如何和解

Kelly avatar
By Kelly
at 2012-02-20T00:00
跨年前..我在上班的途中發生車禍..倒致我脊椎第6節骨折
醫生說我3個月骨頭才會正常癒合加上.事後調養可能半年以上至一年無法正常上班
對方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