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禍要如何求賠? - 工作
By Sarah
at 2009-02-07T00:00
at 2009-02-0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載我朋友.然後被汽車撞.
光是我們兩個身上損壞的東西.就一萬元了!
肇事人完全都沒有打電話給我朋友.她以為我撞她
監視器有拍到是她撞到我們.我們有跟她說是她撞到我們.這樣她也沒打電話來關心我朋友的傷勢.那我們要她賠多少精神損傷比較合理??
受傷處是身體左側多處擦傷.拉傷
腳踝.膝蓋.大腿.臀部.腰部.手臂.脖子...
該求償多少的醫藥費較合理
傷者近期在找工作有面試的機會.但是因傷無法前往.是否也能求償??
能的話~能求償金額多少??
對方還說~連撞到我們的車~都不理賠...
那若我們要她全賠~她要賠多少??
Update:
發生車禍前後經過
一開始我從我家出門然後我先躲過一台逆向機車然後一下下之後我朋友就說這台轎車也太近了吧說完這句話我跟我朋友就倒在地上我爸有調監視器我爸是說它從後面不當超車往內切不當超車
Update 2:
只是一般道路沒有快慢車道之分中線是黃虛線也沒有分機車汽車道
而且我家附近還有早市很多老人路人來來往往本來就不太能開快
我閃完逆向車之後我就已經打直可是過沒幾秒就發現他在我旁邊想閃它
的車來不及了!!因為我車速過慢來不及逃就也不知道怎樣就被他撞到了
監視器是看到它不當超車囉!!
光是我們兩個身上損壞的東西.就一萬元了!
肇事人完全都沒有打電話給我朋友.她以為我撞她
監視器有拍到是她撞到我們.我們有跟她說是她撞到我們.這樣她也沒打電話來關心我朋友的傷勢.那我們要她賠多少精神損傷比較合理??
受傷處是身體左側多處擦傷.拉傷
腳踝.膝蓋.大腿.臀部.腰部.手臂.脖子...
該求償多少的醫藥費較合理
傷者近期在找工作有面試的機會.但是因傷無法前往.是否也能求償??
能的話~能求償金額多少??
對方還說~連撞到我們的車~都不理賠...
那若我們要她全賠~她要賠多少??
Update:
發生車禍前後經過
一開始我從我家出門然後我先躲過一台逆向機車然後一下下之後我朋友就說這台轎車也太近了吧說完這句話我跟我朋友就倒在地上我爸有調監視器我爸是說它從後面不當超車往內切不當超車
Update 2:
只是一般道路沒有快慢車道之分中線是黃虛線也沒有分機車汽車道
而且我家附近還有早市很多老人路人來來往往本來就不太能開快
我閃完逆向車之後我就已經打直可是過沒幾秒就發現他在我旁邊想閃它
的車來不及了!!因為我車速過慢來不及逃就也不知道怎樣就被他撞到了
監視器是看到它不當超車囉!!
All Comments
By Ida
at 2009-02-11T16:05
at 2009-02-11T16:05
所以只能向你說,可以向對方求償項目如下,請依據逐項檢視列出金額,傷者找工作,因傷導致無法面試,只能列在精神損害賠償部分。還有賠多少會與肇責有關,也就是肇責分擔。
強制險的申請(向對方產險公司申請)總醫療最高二十萬
一、醫療費用:民法第191-2條: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指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及受害人自行負擔之門診、急診或住院費用(每日以新台幣1200元為限)、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每日以新台幣130元為限),以醫療收據為憑。
二、交通費:以計程車收據為準,門診來回各算一次。
三、看護費:強制險每天補助1000元,[有住院,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最高三萬。,照護人的正反面身分證影本,以及收據。但居家看護以經主治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四、急診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如救護車收據。
五、輔助器材: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以新台幣三萬元為限)、義齒(每缺損一齒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台幣五萬元為限)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用(每顆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輔助器材所需費用(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收據即可。
六、殘廢的認定: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導致遺存明顯醜形(瘢痕、線狀痕、凹痕 ....)可理賠(女性可理賠至42萬元,男性可理賠至26 萬),這部份要看診斷書內容。
以上是實支實付,支付多少,強制險就全部理賠,附上診斷書,就可申請。
向對方求償的部份
一、看護費:超過強制險三萬的部份,都可向對方求償,也是要收據。
二、薪資補償:【減少勞動力損失】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必須要有兩個要件:
1診斷書上證明這段期間無法工作,甚至需要再休養多久。
2薪資證明,如扣繳憑單、薪資轉帳…等(沒有扣繳憑單.可以用最低薪資17280元或車禍前的勞保投保薪資計算)
三、其他醫療:如:非健保之類的醫療收據。
四、財損:車輛維修費收據或估價單,還有其他因本次交通事故所生的財物損失都可認列。
五、精神慰撫金: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受傷這段期間,造成個人及家庭上的困擾,其認定的金額,無一定的金額標準,需自行判斷損失。
2009-02-07 19:06:06 補充:
你的意思是你正常行駛,對方從後面追撞嗎?還是你為了閃避逆向車輛跑到別人車道?
形容交通事故,請告知你行走何種車道,該處是快慢車共用還是有專用道?撞擊點的位置?等⸮⸮方便釐清案情。
Related Posts
癌症福利獎學金申請以及低收入戶申請
By Odelette
at 2009-02-07T00:00
at 2009-02-07T00:00
精神分裂藥物後遺症(台灣有研究腦部罕見疾病的單位或組織嗎)
By Jessica
at 2009-02-07T00:00
at 2009-02-07T00:00
急~~車禍小腿骨折,理賠多少較合理?及相關法律
By Annie
at 2009-02-07T00:00
at 2009-02-07T00:00
事情是發生在大年初一的傍晚,五點半至六點。從南方澳往蘇澳(港 ...
不知道該整麼進行下去?
By Michael
at 2009-02-07T00:00
at 2009-02-07T00:00
住國外的孕婦常吃麥當勞漢堡合適嗎?
By James
at 2009-02-07T00:00
at 2009-02-07T00:00
但有懷孕經驗的大大應該可以理解, 懷孕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