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1開始上班7/1~7/2號是見習生雖然說是見習生可是幾乎沒有學到什麼,跟我交接的人也才帶領我兩天就離職了新的環境、新的職業在根本不熟悉下自己摸索了幾天本來一天工作九小時(其中一小時可以休息吃中餐)後來根本九個小時都在工作沒有時間可以休息明明到下班時間還被主管留下來每天平均加班1~2小時不等,還沒有加班費我的工作要負責點餐、帶位、找零、製作餐點、送餐、收桌、清潔餐具、收拾善後全部都是一個人完成,整整九小時,連��
工作11天提出離職是否有犯法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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