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個月被資遣沒有遣散費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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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餐飲店工作一個月多
最近一個月老闆資遣我說我不符合公司要求
而我向老闆要求遣散費
老闆卻以工作未滿三個月為理由說不給遣散費

想請問一下是否真的工作未滿三個月就沒有遣散費呢?
如果老闆還是堅持不給遣散費有其他管道可以要回遣散費嗎?
另外想問一下 「非自願離職書」是不是要回公司申請呢?如果老闆不給的話該怎麼處理



剛出社會沒多久的新鮮人有些事情還不太懂
麻煩板上各位給予一些協助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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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17-09-02
GOOGLE
Hardy avatarHardy2017-09-04
GOOGLE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09-06
Google一下勞基法就知道了吧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9-07
要有遣散費,按比例計算
Puput avatarPuput2017-09-09
沒有未滿三個月這種東西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9-11
自己可以算算看 一個月資遣費 可能幾百元吧
Agnes avatarAgnes2017-09-11
你如果覺得自己時間多可以向勞工局檢舉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9-16
資遣費=平均薪資*1/12*0.5這樣,可以檢舉
不給非自願離職也可檢舉
Tom avatarTom2017-09-18
魯蛇按規定
你為什麼被炒?
Madame avatarMadame2017-09-19
勞工局問一問
James avatarJames2017-09-21
要給資遣費 但非常少 差不多是你的月薪的1/24
重點是拿非自願離職單 有這個才可以去申請失業補助金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9-24
跟勞動局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