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簽契約之事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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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是第一次發文,表現不好請見諒~

現任公司在初到公司的一個月後,老闆拿了份切結書要我簽名。
內容是提早離職要提前兩個月講,不然要罰款貳拾萬。

是的!我有簽了~畢竟我認為要離職提早講,讓老闆找人是應該~
(雖然我前面的人被老闆罵跑,不爽當下就離職...我也沒看過他)


等到簽下切結書的隔天,老闆真面目露出來了!超情緒化...

總之~我在兩個月前提了離職,最近離離職日也快到了!


但是,公司後續也有請一個新人,他不到兩個月就要走~(沒有簽過切結書)

老闆在今天說,這樣流動率高不是辦法!以後新人進去會有新規定!

而他的規定大概是又要簽契約,進來做要做滿一年或幾年才可以離職,不然要罰款之類的

我想請問大家,如果今天你去的那間公司(小公司員工兩三個),老闆要你簽這種約,你
會想簽嗎?還是當下就覺得可以不用去了呢?



感謝大家看我的文章,我不會用回文,所以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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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6-15
我從來不去要簽約的公司上班
Zora avatarZora2011-06-18
不簽要罰錢的約...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6-22
這樣的契約有效???? 來個人解說一下...
Steve avatarSteve2011-06-23
我有簽過約 -有錢拿的 (才值得鎖)
Elma avatarElma2011-06-24
只保障單方(資方)的契約是無效的。 簽下去也無效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06-24
有拿簽約金才有罰款問題
Joe avatarJoe2011-06-25
簽下去無效+1 我曾經查過
Hedda avatarHedda2011-06-30
一年30萬簽約金再簽下去吧!!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07-04
無效+1.違約金也是要看你工作的專業性還有公司有沒有花錢
培訓等等相關的,重點是會合理,看你的情況20萬太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