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簽約問題請教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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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IT77JiB ]

作者: aoksc (重出江湖)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工作簽約問題請教
時間: Sat Nov 2 11:30:24 2013

請教板上的各位

我妹工作上根本來是跟老闆簽約兩年

但後來我妹的老闆看我妹不爽就惡意刁難辱罵我妹

甚至在某次還傳了簡訊叫我妹另謀高就(有留下證據)

但可能發現這樣不對

隔天又對我妹笑咪咪

所以我妹當下也沒離職

想請問一下如果現在要以這簡訊的內容跟老闆解約的話可以嗎?

還有因為老闆的惡意刁難

我們家後來有請對方不用再給我們case

但只是口頭上面對面通知沒有通聯記錄

請問會因為這樣而吃虧嗎?


對方在合約上有一條

就是在契約成立時先扣三萬塊薪水做為儲蓄保證金

等到合約結束再還給你

請問這條約算合法嗎?


目前對方就是想故意綁住我妹一直到期滿

如果給我妹case不是把她當空氣就是故意辱罵她

合約上是寫如果接別人同類型的case或是合約未滿離職就需賠五萬

有次我妹因為忘記而沒到現場對方就說要我妹賠五萬

但合約上並沒有寫明無故未到要賠五萬頂多就是扣薪

請問對方的話成立嗎?


最後

我妹跟對方這樣算是雇傭關係吧?

但對方對於員工都沒有保勞健保包含我妹

請問這樣可以告到勞工局嗎?

可以讓對方得到什麼懲罰呢

麻煩各位解答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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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chel avatarRachel2013-11-03
其實我看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照文中感覺好像是接案的工
作 接案就全照合約來
Selena avatarSelena2013-11-05
接案就無關勞基法的雇傭關係
Daniel avatarDaniel2013-11-07
有打合約約定薪酬就算符合第2條的契約關係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3-11-09
至於你的勞健保就是看他有沒有超過5人了
Elma avatarElma2013-11-12
再來是26條有規定不能以任何名義預扣工資
Donna avatarDonna2013-11-14
最後就是你想解脫 錄音被辱罵的過程 就可以說掰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