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難懂的契約...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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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_ _)>

第一份工作是派遣的工作

不過那時有簽定期契約至100/12/31

但現在很冏的是 在十月底左右又變為不定期契約

然後我又收到email告知我無法派駐在現任單位

所以派遣公司的人員就有跟我談我之後有什麼生涯規劃

我跟她說我會再考其他派遣公司和現任公司的計劃

然後她也只是點頭...

而且我談到定期契約變成不定期契約,公司想要我怎麼做時

我的本意是:

如果還是定期契約->沒找到工作還能領個失業給付


這時她變的有點小激動(大概怕我提資遣),就跟我說資遣對你不好哦

服務證明上面會有不適任之類的blahblah,你應該也知道這對你不好吧~

搞的我也不太想跟她盧資遣..唉

現在我不解的是:

1)我現在就專心考計劃職缺,不需要去擔心這個契約轉變?

2)那如果沒考上該公司的計劃,那難道不需要辦交接嗎?不用在12/31主動提離職?

3)我真的不清楚有什麼該注意的....畢竟這也是人生第一份工作,她也在那說東講西,我
的契約就要放著長蟲不管他了嗎/___\...


<(_ _)>謝謝各位看完傷眼文,能幫我解惑我會很感激的..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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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eena avatarQueena2011-12-23
公司與正職員工之契約為不定期契約,離職或資遣比照勞基法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12-26
嗯 這個部分派遣公司的人又跟我再確認了,如果我找不到工作
Lucy avatarLucy2011-12-31
應該就會做資遣通報了!
Lauren avatarLauren2012-01-04
公司片面更改契約性質,你可以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終止契
George avatarGeorge2012-01-06
約,可寄存證信函給公司。1/2再到公司所在地勞工局提勞資爭議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01-11
再持勞資爭議申請書到就服站辦理失業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