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一試刑法第30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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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othy
at 2013-08-27T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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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92年台非字第38號
案由摘要: 因被告竊盜案件
裁判日期: 民國 92 年 11 月 09 日
資料來源: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書彙編 第 46 期 489-493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21 條 ( 92.06.25 )
要旨: 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攜帶兇器竊盜罪,所稱之兇器,乃依一
般社會觀念足以對人之生命、身體、安全構成威脅,而具有危險性之「器
械」而言,已見前述 (關於「器械」一語,參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
條第一項第一款「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及本院七十
九年臺上字第五二五三號判例「螺絲起子為足以殺傷人生命、身體之『器
械』」用語) 。而磚塊、石頭乃自然界之物質,尚難謂為通常之「器械」
,從而持磚塊、石頭砸毀他人車窗竊盜部分,尚難論以攜帶兇器竊盜罪。




僅供參考


※ 引述《Karev (柯瑞福)》之銘言:
: 答案既然給(A)準強盜罪,那以木棍為之,應該會成立(B)的加重強盜吧?
: 最高法院99台上716判決:「所謂犯準強盜罪而有同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之情形,
: 不論行為人於竊盜之初即持有兇器,或於施強暴、脅迫行為時始臨時起意持有兇器,其
: 對生命、身體、安全之構成威脅並無二致,且刑法第330條第1項之規定,於攜帶兇器之
: 情形,即指於強盜過程中攜帶兇器而言。又準強盜罪之罪質所以由竊盜轉為強盜,即因
: 為脫免逮捕或防護贓物而施以強暴脅迫,其強盜罪質已顯現於其強暴、脅迫行為之危害
: 性,故行為人於犯準強盜罪之施強暴、脅迫過程中持有兇器,強暴、脅迫所生危害即應
: 予加重,於此情形,依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第一項論以加重準強盜罪,自與該條項之加重
: 意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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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3-08-30T07:14
其實磚塊不是自然界之物質耶~

法緒民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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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en
at 2013-08-27T18:57
98司四考題請問: 連帶債務人中一人,受確定判決敗訴,而其判決非基於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對於其他債 務人 之效力如何? A.同樣有效 B.不生效力 C.效力未定 D.視判決內容而定 答案是B 但法條是民法275: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受確定判決,而其判決非基於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 為他債務人之利益, ...

中華電信不需分發類組報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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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odd Johnson
at 2013-08-27T18:38
不曉得是不是也有人中華電信上榜卻沒有收到mail和簡訊通知的 昨天我以為是作業疏失詢問中華電信 後來接到中華電信一位小姐來電 她說不需分發類組9月會收到書面的紙本報到資料 然後她也透露正式的上班時間大概會落在10月中 希望這個訊息對大家有幫助囉 - ...

律師一試刑法第30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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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nid
at 2013-08-27T18:19
答案既然給(A)準強盜罪,那以木棍為之,應該會成立(B)的加重強盜吧? 最高法院99台上716判決:「所謂犯準強盜罪而有同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之情形, 不論行為人於竊盜之初即持有兇器,或於施強暴、脅迫行為時始臨時起意持有兇器,其 對生命、身體、安全之構成威脅並無二致,且刑法第330條第1項之規定,於攜 ...

律師一試58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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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ictoria
at 2013-08-27T17:57
58 甲(住臺北市仁愛路)基於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向臺北地方法院對乙(住臺北市博 愛路)訴請返還A屋(位於高雄市,起訴時價值 3 億元),乙抗辯其對 A 屋有 使用權,非無權占有,甲則否認曾同意乙使用A屋。第一審及第二審法院均判決甲勝訴, 乙於上訴期間內提起第三審上訴,指摘下級審法院對本訴訟 ...

企業管理四等師資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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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istan Cohan
at 2013-08-27T17:48
[補習] 與補習班或函授有關的歸此類,內容無關補習班(課程、 師資、費用等)請選其他分類。 想請問一下… 四等的企業管理,大家比較會推薦“吳俊“或“公孫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