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換工作 但要做超過三個月嗎?? - 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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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在學校機關工作 是約僱人員 (我處理的是一般行政工作)

但是因為個人有其他生涯規劃 想換工作了

當初聘書是1年的契約 我到6月底是做滿3個月了

只是將來寫履歷時 這段期間的3個月我一定會寫上去 不然三個月

會空白 不太好 我想問的是:

我做了三個月 但三個月通常是試用期 我在三個月自動請辭

但是面試下一份工作的時候 會不會被問說 三個月通常不是試用期嗎??

你這樣是不是因為被原機關淘汰 才換工作?? 所以會不會建議我做

到第四個月再辭退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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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3-05-18
約聘簽1年還有試用期?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05-20
短期的最好不要寫 不然會被認為穩定性不夠
Dora avatarDora2013-05-20
學校的根本對業界等同無經驗,不如當待業期又不會有影響
Andy avatarAndy2013-05-22
要換就快換 然後不要寫
Madame avatarMadame2013-05-26
快換 不要寫 被問到再老實說就好
Andrew avatarAndrew2013-05-30
先做短期工作再找別的 其實很正常
Enid avatarEnid2013-05-30
扯到穩定性是你想太多
Zanna avatarZanna2013-06-02
履歷不必寫是因為時間短又沒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