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雇主,先說我個人是鼓勵勞方要捍衛自己的權益
但我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雇主的想法
台灣人做生意最厲害的地方,就是削價競爭
就一般小公司或一般服務業來說
人力成本是佔公司支出很大的一部分
所以當要降低成本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人事支出
舉例來說,我一個同業,跟我差不多的規模,營收差不多,淨利他卻多了我20%
就是差在勞健保,跟加班費的支出,還有稅務
同樣一個每天09:00-23:00接電話的職務
我請了3個人,周休2日,遇到假期比較多的時候,還要付加班費
他只請了2個人,做2休2,每天14小時
光這樣,我就多付了一個人26000的薪水
勞健保跟勞退3個人,公司負擔差不多又多1萬
再加上三節年終,旅遊跟生日還有每月聚餐補助,平均一個月差不多要再多1萬5
光一個職務,完全合法的情況下,我少賺了5萬多/月
少賺其實也不會怎樣,但以我自己當雇主的想法
我更擔心的,是公司因為管銷過大而喪失競爭力
如果有一天,市場走向價格導向,人事成本這麼高的我,要拿甚麼跟人家拚?
所以我堅持的合法,是不是反而把公司帶往滅絕的地步?
當然各位看官會說,你沒本事就不要出來開店
我完全同意,也鼓勵我的員工去爭取自己的權益
我樂見越多人抵制無法符合勞基法的公司
因為只有這樣,同業的管銷才能跟我站在同一個起跑點
大家來比行銷,比產品,比服務,比管理~~~而不只是比價格
大家請多多捍衛自己的權益,加油再加油,堅持再堅持
勞方夠堅持,資方有一天會想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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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一提
約莫2年前,有一次在台北,勞工走上街頭,好像抗議基本工資甚麼的
我讓員工休公假,還全額負擔高鐵票,鼓勵它們參加
就準備留我跟股東2個人自己顧店就好
結果員工也不知道在怕甚麼,沒人敢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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